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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丛明先回到母亲的住处,二姐一家都来了,二姐的儿子冬冬一看见丛明就“舅舅、舅舅”的亲热地扑过来。小男孩天性就喜欢枪,他总是把丛明的衣服掀起来看看那把枪在不在,丛明拍拍他的胖圆脑袋说“舅舅这回可没枪了!”

    母亲知道儿子回来,特意做了儿子喜欢吃的粉蒸肉和小鸡炖蘑菇。

    一家人围着桌子热热闹闹吃完饭,丛明说我回我那儿把房子收拾一下。

    母亲说:“你二姐给你都打扫了,你要是累就回你自己的房子休息休息吧!”

    他的房子跟母亲的房子是紧邻的两个小区。那是母亲给他腾作结婚的洞房用的。想来,他的那场婚姻实在太草率了,他从部队复员时已经28岁了,母亲着急给他成家就于匆忙间托人给他介绍了针织厂的一个女工陶萍,他结婚那阵子一门心思要去上大学,每晚复习功课,陶萍气急败坏地把灯绳全给拽断了。那几年正兴做买卖,倒汽车,倒彩电,她天天一到家就摔盆子摔碗说:“现在谁还像你这样神经兮兮的念书念书!物价这么高,不挣点钱,将来张嘴喝西北风去呀……”

    他觉得陶萍是一个俗不可耐的女人,他从一结婚就跟她分居,把自己的那床被子抱到外屋的沙发上,死活就是不理她。

    她觉得跟丛明这种不可理喻的人也无法过下去,僵持到半年的光景就提出离婚。

    丛明至今不能原谅那女人的恶毒,她跟他离婚后竟四处散布他没有性生活能力!

    他的房子是6层楼的一个单居屋,已被二姐收拾得干干净净。他把窗子打开,让房外清冷新鲜的空气涌进来,这时他就看见对面楼屋的阳台上一个穿红衣的女孩也正打开窗子,他看到她的时候,她也正在看他。有了那一次失败的婚烟,他对女人感到恐慌和害怕。他迅速逃离开窗子遁到屋里。他把警装脱下来,把兜里的东西掏干净,准备把衣服先泡一下然后再洗,这时他就触到了那支钢笔。哦,那是林天歌留给他的,那个快乐、单纯、洒脱的小伙子,他怎么就这样走了呢?是谁如此恶毒而又残忍地毁掉了那么美好的生命?他的内心深感一阵一阵的疼痛,他有责任追究那罪恶呵!

    无论是从跟林天歌的个人感情,还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他已决定插手调查林天歌被杀一案。

    他想,刑侦处的那帮小弟兄都是防暴队解散时陆续分过去的。他毕竟当过他们的射击教练。而且,每日训练结束,他们都成帮结伙地聚到他的宿舍里,听他滔滔不绝地讲射击理论,讲军事地形学,讲月圆月亏说……

    那时,他们都是一群快乐的单身汉呵……

    他合衣躺在床上,时光倒流着,翻转着把他拽入混杂的梦境中……

    第二天清晨,差一刻6点钟,他准时醒来,这已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了,他穿上那身深蓝的印着“公安大学”字样的运动服跑进清晨。沿着小区鹅卵石砌成的小路一直跑出去,就是晚屏山公园了。晨练的多半是老年人,年轻人越来越懒惰和贪睡。他想是因为他们还年轻,还贪睡得起。而实际上假如无法贪睡,也就意味着步入衰败了,对于生命就是意味着老化了。而对于林天歌,他的生命却是那样绝决地被罪恶终止了。他永远也无法再体验生命的不同阶段和状态给予人的成熟和思考。想到林天歌,他的步子就迈得格外沉重,远处,他看见一个像火一样的穿红衣的女孩太阳般由远而近地升腾跳跃着,她和他擦肩而过,原来是那个对面楼里的女孩子,她在冬天的晨雾中显得是那样亮丽而又美好!他情不自禁地就想起了商秋云和林天歌。

    商秋云分到预审处时他已从防暴队调到干校。

    那是赫战勋案子之后,古城又发生了几起抢劫,盗窃案子,他总是不管不顾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他的思维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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