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1]
果是,到一九五六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到一九五七年,计划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也胜利实现,许多指标超额完成,这就为国家工业化打下了初步基础,同时人民生活也得到了很大改善。
[4]即《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这个草案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一九五六年一月公布。一九五七年十月公布修正草案。后又经修改,于一九六○年四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作为正式文件颁发。纲要全文共四十条,提出了我国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副业以及农村商业、信贷、交通、邮电、广播、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