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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民间反腐的突破和缺憾
心的网址。

    据统计资料显示,中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截至2008年,全国已有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这些都标志着网上举报已经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

    但记者调查发现,与网络上自发的民间反腐锣鼓喧天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这些官方反腐渠道中,公民举报的热情却有所降温。据北京检察机关2008年“举报宣传周”上披露的消息,近5年来,北京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经群众举报的只占35%,较之本世纪初的近70%下滑显著。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对证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我国在证人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在程序上缺乏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而且侧重于被动的事后惩罚,只有在证人遭侵害后才以惩罚犯罪的方式亡羊补牢。可以说,对证人保护存在着巨大的法律空白。”

    “民间反腐人士喜欢利用网络反腐,是因为网络有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以及风险小等不少优点。”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对记者分析道,“利用网络不但有利于保护自己,而且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所揭露的腐败事件,能尽快进入司法程序。”

    多位受访专家还指出,在纪检检察机关里,很多人习惯把举报和信访混为一谈,导致民众的举报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同时,在某些地方或部门,举报者的举报信大多石沉大海,还发生遭被举报者打击报复等。由于官方举报程序不畅通,才使网络受到民间反腐力量的青睐。

    “我国官方提供的举报方式,还存在效率低、缺乏监督等弊端。”李成言认为,“很多网民选择民间反腐方式,是不想举报后被动地等待反腐部门去反腐,而是希望自己掌握反腐主动权,借助网络这个平台,以舆论压力促使官方在反腐败上更有所作为。”

    “虽然官方已提供了网上举报腐败的途径,可不少人还是选择在网上爆料。”北京一家反腐网站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选择网络反腐,不少人是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而网络隐蔽性强,正好可以保护自己。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因为不清楚官方的举报途径。”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的法律。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层出不穷。据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透露,改革开放30年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就有9个遭到报复。

    “以网络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可以说是一种公开举报,它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以巨大的压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尹韵公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传统的举报方式,反腐部门是否进行了查处、结果怎样,举报人都不清楚。通过网络反腐,监督部门在舆论压力下,要时时作出反应,民众能及时了解到案情进展情况。”

    法律刀尖上的“舞蹈”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以网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正以其快捷、有效且廉价的优势开辟了反腐新渠道,但由于在法律方面的诸多缺失,民间反腐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以致也受到不少质疑和指责。

    “民间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反腐部门只有充分认识到这点,才能用好民间反腐力量。”尹韵公表示,“由于民间反腐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

    目前的网络民间反腐,大多数属于匿名举报,但与传统的匿名举报方式相比,却影响力大、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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