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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海上私商:最后的屏障
,这是欧洲人发现台湾岛之始。1613年,日本平户荷兰商馆馆长建议占据台湾岛作为贸易基地,但并没有下文。因为对日本平户—马尼拉、平户—中国澳门的贸易前景不太乐观,大约从1615年开始,李旦派人前往澎湖等地从事贸易活动。

    也有一种说法,荷兰人需要得力的中国人帮助他们打开对华贸易,李旦成为他们主要借助的力量。而在1617~1618年,李旦儿子李国助取得德川幕府的朱印状,从事台湾地区贸易,并利用台湾地区进行对福建的转口贸易。

    不知道其中是否存在内在联系,1615年,德川家康向长崎代官(相当于现在的市长)村山等安发出朱印状,令其组队远去台湾地区。1616年,村山等安的次子率船13艘,动员3000人进犯台湾鸡笼(现基隆),这一消息为琉球国王获悉,他立即派人向明政府通报,于是出现了1617年晚明的一次重大抗倭战役——“东沙之役”,最后村山等安一家被德川幕府以“远征违背国策”的罪名,满门抄斩。

    1614~1625年,李旦共发船18艘,欧华宇发船5艘,目的地包括东京、交趾、吕宋、高砂(台湾别称)4地,其中前往台湾地区的船只数量就占了一半,达11艘之多。李旦的生意包括外销日本的工艺品和金属,交易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以及收购台湾地区的鹿皮。一船的货物通常价值大约10万两白银,以现今白银价值来算,相当于100万美元,李旦生意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1621年,李旦派颜思齐带队在笨港南岸(今云林县北港镇)登陆,伐木筑寨,建立了10座营寨,移民前来,并提供生产工具(船、牛、耕具等)和武力保护。各部落头目订约划界,向移民抽税、收租。为支援台湾地区的移民基地,这年李旦共派3艘“朱印船”到台湾岛,为历年来最多。1622年,李旦的儿子李国助也来到台湾岛。李旦船队的货物主要有来自日本的工艺品、金属和从澎湖收购的鹿皮,在和许心素派来的船会合后,交换明朝的丝绸、瓷器、茶叶等物。

    在荷兰人占有台湾岛以前,李旦、颜思齐、郑芝龙共同以日本的平户、长崎和台湾地区的云林、嘉义一带为基地,从事对日贸易和海上武装打劫活动。

    1622年4月荷兰人从巴达维亚港出发,分乘8艘战船进攻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但受挫,随后占据澎湖列岛,明政府官方遂严海禁,不准中国商船出洋兴贩。同年,日本发生屠杀外籍及日本教士事件,1623年驱逐葡萄牙人出境。

    1624年日本禁止西班牙人来日通商,并强行将天主教徒集中到长崎,结果引起教徒的强烈反抗。荷兰人趁机向德川幕府说,这是葡萄牙人暗中策划煽动的暴乱。德川幕府将军大为震怒,以武力平息了暴乱。

    长崎于1571年开港,由信奉天主教的大村纯忠所开,从此长崎就作为对外贸易及传播天主教的据点而急速发展,但当新的西欧势力崛起时,长崎更多受到荷兰文化的影响。

    在谋求通商不得的情况下,1617年,荷兰人对中国南下商船的劫掠变本加厉。仅这一年,就有11艘中国商船遭到荷兰人抢劫。根据荷兰船长威廉·庞德的记述,在1622~1623年,荷兰人又劫掠了12艘中国商船,并在漳州港烧毁中国商船60多艘。

    在与以国家力量为后盾的西方武装商船的竞争中,中国海商基本上是以个体或群体面目出现,很多时候处在被排挤和杀戮的劣势地位。

    由漳州人颜思齐出面组织的28人拜盟兄弟团,包括泉州南安人郑芝龙、漳州海澄人陈衷纪、福建莆田人洪升、泉州惠安人张弘、泉州同安人林福等,欲起事,不幸事泄,遭到搜捕,仓皇逃往台湾岛。

    颜思齐原是一介成衣匠,1612年遭官家欺凌,逃往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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