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节
门,正也就是审问属实,快将结案的时候,于是加紧办理,在中秋后一天出奏,叙明经过事实以后,李鸿章这样评断:“该犯冒充园工监督,到处诳骗,致洋商写入合同,适足贻笑取侮,核与‘诈称内使近臣’之条相合。其捏报木价,尚属轻罪,自应按照‘诈传诏旨’及‘诈称内使近臣’之律,问拟两罪,皆系斩监候,照例从一科断;李光昭一犯,合依‘诈传诏旨者斩监候’律,拟斩监候,秋后处决。该犯所称前在军营报捐知府,是否属实?尚不可知。但罪已至死,应无庸议。查该犯素行无赖,并无家资,实藉报效为名,肆其欺罔之计,本无存木,而妄称数十年购留;本无银钱,而骗惑洋商到津付价;本止定价五万余元,而浮报银至三十万两之多,且犹虑不足以耸人听闻,捏为‘奉旨采办’及‘园工监督’名目,是以洋商竟有称其‘李钦使’者。足见招摇谬妄,并非一端。迨回津后,恶迹渐露,复面求美领事代瞒木价,致法领事照请关道,将其拘留,诚如圣谕:‘无耻之极’,尤堪痛恨。此等险诈之徒,只图奸计得行,不顾国家体统,迹其欺罔朝廷,煽惑商民,种种罪恶,实为众所共愤,本非寻常例案所能比拟,若不从严惩办,何以肃纲纪而正人心!”
皇帝看完这道奏折,心里便想,本年慈禧太后四旬万寿,停止勾决,斩监候就得等到明年秋后处决,让李光昭多活一年,犹觉不甘,所以批了个“着即正法”。
修圆明园一案,随着李光昭的人头落地而结束。眼前的大事,就只有两件了,一件是对日交涉。日本的专使大久保利通,八月初四在总理衙门,与恭王、文祥等人当面展开交涉,首先就辩论“番地”的经界。大久保利通的目的,是想“证明”台湾的“生番”,不归中国管辖,这都是毛昶熙一句话惹出来的祸,恭王和文祥当然不能同意,就这样反复辩论,一拖拖了半个月。
第二件大事,就是慈禧太后四旬万寿的庆典,而这一件大事,又与第一件大事有关。恭王等人都知道,停止园工,慈禧太后内心不免觖望,为了让她的生日过得痛快些,应该将对日交涉,早日办结,只是这层意思,决不能透露,否则为对手窥破虚实,就可以作为要挟的把柄了。
在大久保利通,亦急于想了结交涉。因为看到中国在这一重纠纷上,已用出“狮子搏免”的力量,一方面派沈葆桢领兵入台,大修战备,不惜武力周旋;一方面李鸿章在天津与美、法公使,接触频繁,争取外交上的助力。原本是自己理屈的事,迁延日久,骑虎难下,真的打了起来,未见得有必胜的把握,不如见风使帆,早日收篷,多少有便宜可占。
因此,大久保利通,表面强硬,暗中却托出英国公使威妥玛来调停,就在这时候,沈葆桢上了一个奏折,说是“倭备虽增,倭情渐怯,彼非不知难思退,而谣言四布,冀我受其恫吓,迁就求利。倘入彼彀中,必得一步又进一步,但使我厚集兵力,无隙可乘,自必帖耳而去。姑宽其称兵既往之咎,已足明朝廷逾格之恩,倘妄肆要求,愿坚持定见,力为拒却。”
恭王与文祥都觉得他的话有道理,所以当威妥玛转述日方的条件,要求赔偿兵费三百万元时,文祥答得极其干脆:“一个钱不给!”
调停虽然破裂,恭王却密奏皇帝,说交涉一定可以成功。听得这话,皇帝乐得将此事置之度外,巡视三海,巡幸南苑,驻跸行围,看神机营的操,看御前王大臣及乾清门侍卫较射,到九月初才回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