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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利蓓加遇见了敌人
来。”——

    ①一种土耳其菜,用米饭、禽类或羊肉、葡萄干、杏仁等一起煨过,再加甜汁和炸洋葱。

    “来吧,来吧,你陪着夏泼小姐下楼,我来招呼这两个年轻女的。”做爸爸的说了这话,一手扶着太太,一手拉着女儿,兴高采烈的跟着下去。

    利蓓加打定主意要收服这个肥大的花花公子,请各位太太小姐别怪她。一般说来,娴静知礼的小姐少不得把物色丈夫这件工作交给妈妈去做,可是夏泼小姐没有慈爱的母亲替她处理这么细致烦难的事儿,她自己不动手,谁来代替呢?女孩儿们为什么要出入交际场所,还不是因为她们有崇高的志向,愿意出嫁吗?她们为什么成群结队到温泉去?为什么连着好几个月每天晚上跳舞直跳到早上五点钟?为什么孜孜不倦的弹钢琴练奏鸣曲?为什么肯出一基尼一小时的学费,到时髦的唱歌先生那里学唱,而且一学就是四支歌儿?胳膊长得美丽,胳膊肘生得细巧的姑娘还学竖琴呢!她们为什么模仿古代的箭手,戴着小绿帽子,插着鸟毛,还不是想射倒一个“合适”的青年公子吗?做父母的也都是场面上的人,为什么肯卷起地毯,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在一年的收入里面抽出五分之一来请客,开跳舞会,用冰冻的香槟酒款待客人呢?难道是真心诚意的爱人类,大公无私的让年轻的一代跳舞作乐吗?呸!他们要嫁女儿啊!忠厚的赛特笠太太是慈爱不过的,心里早已为她的爱米丽亚定了二十来个计划。咱们亲爱的利蓓加,无倚无靠,比她朋友更需要丈夫,自然更应该努力了。她的想像力本来就很丰富,又受过《天方夜谈》和《哥特氏①地理学》这两本书的熏陶,因此她问准了爱米丽亚的哥哥的确有钱,就给自己造了个灿烂辉煌的空中楼阁。那时她正在换衣服准备下去吃饭,一面打扮,一面幻想自己是楼阁里的女主人!她还有个丈夫,不过那时还没有见过,因此他的形态面貌是模模糊糊的。她仿佛看见自己重重叠叠的穿戴了披肩、包头布和钻石项链,骑着大象去参拜蒙古大汗,大象的步伐就配着《蓝胡子》歌剧②中进行曲的节奏。这如意算盘真像阿拉那斯加做的梦③。除了年轻人,谁也看不见这般美丽的景象。女孩子们想入非非的从古至今多的是;像利蓓加-夏泼一样做着迷人的白日梦的姑娘,又岂止她一个?——

    ①哥特(WilliamGuthrie,1708-70),苏格兰作家,所著《哥特氏地理学》风行甚久,十九世纪初叶并有法文译本。

    ②《蓝胡子》原是十七世纪法国诗人贝罗(Perrault)所著的童话,蓝胡子是个财主,凡是嫁给他的女人都活不长。最后娶的妻子名法蒂玛,有一次蓝胡子有事出门,法蒂玛不遵丈夫之嘱,擅自开了密室的门,发现丈夫好几个前妻的尸身。蓝胡子回来,见秘密已经揭穿,准备将她刺死,幸而她的哥哥们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了她的性命。这故事曾在1798年编成歌剧,由凯莱(MichaelKelly)作曲,考尔曼(GeorgeuColman)作词。

    ③《天方夜谈》中的人物。他把父亲的遗产买了一篮子玻璃器皿,幻想着靠了这些东西做买卖做得一帆风顺,不觉手舞足蹈起来,把一篮子碗盏都打破了。

    乔瑟夫-赛特笠比他妹妹大十二岁,在东印度公司①民政部做事。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在《东印度纪录》的孟加拉分刊上有他的名字。他是卜格雷-窝拉地方的收税官。人人都知道,这个职位既体面又赚钱。读者如果要知道乔瑟夫后来高升到什么地位,也可以参考上面所说的刊物——

    ①东印度公司最初是私营商业机关,在1773年后已经控制印度的政权,1858年正式由英政府接管。

    卜克雷-窝拉所在的地区风景很美,可是人迹罕至,卑湿而多树。大家常到那里去打竹鸡,因此出了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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