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母亲
女人是在做母亲时,实现她的生理命运的;这是她的自然“使命”,因为她的整个机体结构,都是为了适应物种永存。但我们已经看到,人类社会绝不会完全听任自然的摆布。近百年来,生殖功能尤其不再完全受生物学机遇的支配,而是开始处于人类主观意志的控制之下。某些国家已正式采用了科学的避孕法;受天主教影响的国家则是在私下实行:或由男人采用coitusinterruptus[中断性交],或由女人于性交后把精子清除出身体。这些避孕形式往往是情人们或已婚夫妇之间产生冲突与怨恨的根本原因;男人不喜欢在那欢娱的片刻还非要提防着不可,而女人也讨厌那麻烦的冲洗任务;他抱怨女人的身体生育力太强,而她则害怕男人冒险将生命的种子置入她的体内。当她尽管采取了种种预防措施,结果还是发现自己“被捉住了”时,他们俩都会大惊失色。这种情况在避孕方法尚属原始的国家时有发生。于是只好诉诸于一种特别绝望的补救方法:人工流产。
堕胎即使在允许避孕的国家也是不合法的,所以远非被经常采用。但在法国,做这种手术却为许多女人不得已而为之,并且经常干扰着她们大多数人的爱情生活。
资产阶级社会可以用来大做虚伪文章的题引B少;堕胎被认为是叛逆罪,甚至连提提都是下流的。作家去描写女人分娩时的快活与痛苦是对而又对的,但若是他描写了堕胎时的情形,便会被指责为热衷于污秽,以卑鄙的眼光表现人性。目前法国每年的堕胎人数和出生人数一样多,因而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以至实际上必须把它看做是经常潜伏于女人处境的危险之一。然而法律坚持认为这是不正当行为,因而要求这种细致的手术只能秘密进行。
没有比反对堕胎合法化的论点更荒谬的了。有人坚持认为,这样的手术很危险。但诚实的医生却和马格努斯·希尔施费尔德一起承认,“堕胎如在医院由称职的专家来进行,且有适当的预防措施,就不会有刑法所断言的那种严重危险”。另一方面,目前实际采取的那种堕胎方式,却给女人带来了严重的危险。由于做堕胎手术的医生缺乏熟练的技术以及手术条件恶劣,造成了许多意外事故,有些甚至致人以死命。
被迫做母亲只会把不幸的婴儿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他们的父母将无法抚养他们,他们将会变成靠接受社会救济为生的人,或“儿童殉道者”。必须指出,我们的社会虽然十分注意保护胎儿的权利,但孩子一旦出世,就会对他们漠不关心;我们的社会宁肯对堕胎者进行彻底调查,也不去改造声名狼藉的所谓“社会救济”制度;那些应对孩子受百般折磨负责的人可以逍遥法外;社会对孤儿院和私人收养者的令人发指的野蛮暴行视而不见。如果说社会并不承认胎儿属于怀孕的女人,那么另一方面它却同意孩子是属于父母的一种物品,他们可以任意加以摆布。前不久,就在同一个星期里,一个外科医生由于被指控犯有堕胎罪而自杀身亡,而另一个几乎把自己的儿子打死的父亲,却只被判了三个月监禁,且是缓期执行。最近,有一个父亲不照顾他的儿子,任其死于喉炎;还有一个母亲拒绝请医生为女儿看病,因为她要完全服从上帝的意志:在举行葬礼时孩子们向她扔石头;然而在记者表达他们的义愤时,一些有身份的人却抗议说,孩子是属于父母的,外人不得进行干预。公开的报道表明,这种态度所导致的结象是,法国有上百万儿童的身心处于危险状态。北非的阿拉伯女人无法采用堕胎方法,她们生的孩子十有七八都夭折了。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由于这种可怜而荒唐的多育扼杀了她们作为母亲的情感而感到不安。如果这一切有利于道德,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观念?此外还应当说明,那些对胎儿生命表示极郑重尊重的人,也正是那些极热衷于把成年人送到战场上去送死的人。
反对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