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宁愿错杀一百个秀才,也不放过一个衣冠败类
骆秉章点头称是:“就因为他们渎职,而造成今日祸害,难得仁兄看得清楚。朝野有些人不明事理,还以为我骆秉章无能。”
“正因为湖南已烂到如此地步,故国藩愚见,不用重典以锄强暴,则民无安宁之日,省无安宁之境。眼下四方骚乱,奸宄蜂起,还讲什么仁政不仁政呢?古人说:‘唯有德者能宽服民,其次莫如猛。’有德者如诸葛孔明,尚以威猛治蜀,何况我辈?国藩唯愿通省无不破之案,全境早得安宁,则我个人身得残忍之名亦在所不惜。处今日之势,办今日之事。依国藩愚见,宁愿错杀,不可轻放。错杀只结一人之仇,轻放则贻社会之患。”
“你说的这些诚然有理,”骆秉章说,“不过,就凭串子会一块令牌,处以站笼游街,无论如何太重了。”
“林明光一案嘛,”曾国藩敛容说,“国藩认为,匪患最可怕的不是游匪,游匪只一人或三五人,纵作恶,为害有限。可怕的是会堂,他们结伙成帮,组建死党,对抗官府,为害甚烈。大的如长毛,小的如串子会,就是明证。对会党的处理,尤其要严厉。读书人一旦参与其事,为之出谋划策,收揽人心,就会使会堂如虎添翼,如火加油,其对江山社稷之危害,将不可估量。想必吁门兄不会忘记牛金星、李岩附逆闯贼的教训。我岂不知林明光之罪,不杀亦可。然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历来为治国者不易之方。杀一林明光,则绝千百个读书人投贼之路。即使过重,甚或冤屈,借他一人头以安天下,亦可谓值得,不必为林明光喊冤叫屈,以乱人心而坏剿匪大计。吁门兄,你说对吗?”
见骆秉章不做声了,曾国藩换了一种诚恳的语气说:“吁门兄为皇上守这块疆土,做千万人之父母官,自然会知道,当以湖南山川和芸芸黔首为第一位,而不会把几个人的性命放在这之上。国藩乃在籍之士,奉朝命协助巡抚办团练,以靖地方,所作所为,无非是为了桑梓父老,为了你这位巡抚大人。吁门兄,国藩之杀人,别人指责尚可谅解,你怎么也跟在别人后面指责我呢?”
这番话冠冕堂皇,义正词严,说得骆秉章哑口无言。停了好一会,他才说:“涤生兄,你这番苦心,我可以理解,但别人就不一定能理解。比如林明光,他是通过府试录取的秀才,刘学台掌管的人,你不和他打招呼,征求他的同意,他能理解吗?你就不怕他向朝廷告状吗?”
曾国藩淡淡一笑:“林明光之事,按理是应该先通知刘学台,由刘学台革掉他的秀才功名后再用刑。但老夫子办事,吁门兄不是不知道,这个案子到了他手里,起码要拖半年,最终还是不了了之。昆老育材有方,国藩深为钦佩。但恕我直言,这安境保民之事,昆老尚欠魄力谋略。况且这案子是一桩会匪大案,与通常秀才犯法不同。当此非常时期,可从权处理。应该说,我杀的不是秀才,而是一个会匪,一个士林败类。昆老硬要向朝廷告状,就让他告去吧,我也无法阻拦。朝廷若怪罪下来,一切责任由我承担,与中丞无关。”
骆秉章本是大兴问罪之师而来,结果竟被曾国藩充足的理由和强硬的态度弄得无言以对,只得讪讪告辞。
曾国藩想到湖南官场、民间对自己这几个月来严办匪乱指责如此之多,且其中也免不了有枉杀的人在内,若不先向皇上申明,求得皇上支持,日后有可能成为被人弹劾的口实。
他思索几天,给皇上上了一道《严办土匪以靖地方折》。不久,奏折奉朱批递回来:“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株净尽。钦此。”
曾国藩将这道朱批遍示湖南各文武衙门。从此,官场上的公开指责便销声匿迹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康福从平塘镇办公事回来,悄悄告诉曾国藩:林明光一案冤情重得很,百姓反应很大。曹克勤受了熊家父子的贿赂,长毛小册子是熊家栽的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