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孔门儒家第一次卷入了复辟暗潮
更不知法治为何物,只要孔鲋逃国不逃乡,终归是大秦臣民,任他去了。”对于孔府修筑石夹壁墙藏书,而未向郡县官署上缴任何典籍的消息,嬴政皇帝也淡淡笑道:“还是那句话,只要孔鲋仍在故里,任他去了。”胡毋敬大觉疑惑,思忖良久,终归恍然,一拱手道:“自此之后,焚书令与孔里之事,老臣不再奏闯陛下,尽知如何处置了。”嬴政皇帝破例一笑,没有说话。
胡毋敬明白者何?盖当初李斯将惊蛰大朝之议,以奏章形式正式呈报后,嬴政皇帝的朱批是:“制日:可。”当初,帝国群臣正在愤激之时,谁也没有仔细体察其中况味。胡毋敬则总觉焚书令雷声大雨点小,心下多有疑惑然也未曾深思,今日皇帝对孔府藏书如此淡漠,实则默认了孔府藏书之事实,胡毋敬认真追思,方才恍然明白:皇帝一开始便对焚书采取了松弛势态,“制日”的批示形式,已经蕴含了这种有可能的缓和。
帝国创制时,典章明白规定:命为“制”,令为“诏”。命的本意,是诸侯会盟约定的条文或说辞;令的本意,则是必须执行的法令。由此出发,“制”与“诏”作为皇帝批文的两种形式,其间也有区别:制,相对缓和而有弹性,其实质含义是“可以这样做”;诏,则是明确清楚的命令,其实质含义是“必须这样做”。到嬴政皇帝时期,秦政已经非常成熟,在百余年中所锤炼出的极其丰厚的大政底蕴,对繁剧国事的处置之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之境。天下大事如此之多,君王未必总是以命令方式行事,其间必然有许许多多需要谨慎把握的程度区别。所谓“王言如丝,其出如纶”——君王言论如丝般细小,传之天下则会剧烈扩大——说的便是君王政令的谨慎性。唯其如此,帝国创制之时,特意将皇帝的批示形式分作了两种:“制”为松缓性批示,实施官员有酌情办理之弹性;“诏”为强制性批示,实施官员必须照办。事实上,这是中国古代最高文告形式的独特创新。《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云:“制、诏三代无文,秦始有之。”说的正是这种君王文告的创制。嬴政皇帝对李斯的焚书奏章以“制日”批示——可以这样做,而不是以“诏日”批示——必须这样做。
其间分野,自有一番苦心。
然则,卢生侯生逃亡,进而儒案爆发,嬴政皇帝变了。
变之根由,在于由此而引发的两件事:一则,涉案儒生多有举发,言文通君孔鲋主事学宫期间,与六国老世族多有勾连,多次参与六国世族公子宴会论学,曾邀诸多儒生与宴,席间每每大谈诸侯制;二则,薛郡急报,孔府故里多日异常,似有举族逃乡之象。对于儒生举发,嬴政皇帝虽则不悦,却也没有如何看重,只淡淡一句道:“其时尚未有惊蛰大朝,此等书生议论,说便说了。”然自薛郡急报之后,嬴政皇帝却显然有些愤怒了——这孔鲋还能当真没有了法度?擅自逃国,对朕一句话没有!
如今又要擅自逃乡,不做大秦臣民了?纵然如此,嬴政皇帝也还是没有大动干戈,只吩咐御史大夫冯劫派出干员到薛郡督导查勘,并未生出缉拿孔鲋之意。然则未过多日,冯劫派出的御史丞发来快马密报:两名乔装成商旅的人物进入了孔府,其中一人是逃亡的卢生。
“目无法度,莫此为甚!”
嬴政皇帝顿时大怒,手中的铜管大笔砸得铜案当当响,立即下令冯劫率两千马队赶赴薛郡围定孔里,不使孔门一人走脱!冯劫走后,嬴政皇帝兀自愤怒不已,连连大骂:“孔儒无法!无道!无义!勾连复辟,大伪君子!枉为天下显学!”吓得远远侍立的赵高大气也不敢出。骂得一阵,嬴政皇帝大喝一声,“小高于!去孔里!”
赵高风一般卷出。片刻之后,嬴政皇帝登上了赵高亲自驾驭的六马高车,在一支三百人马队护卫下风驰电掣飞出了咸阳。
次日暮色,皇帝车马抵达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