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最后的韩非
韩非苦笑道,“你不用愧疚。我告诉你,你不仅不需要因为杀我而愧疚,你杀任何人都不需要愧疚。国法不容私情。你我如果易地相处,我也必定杀你,而且不会有半点犹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这就是政治,这就是生意。business is business,nothing personal。”
李斯只是抽泣。韩非歇了会气,又道,“我知道,你也是无奈之举。想要我死,其实是秦王的意思。而秦王用来杀我的方法,其实还是我教给他的。如此算来,应该是我自己杀了自己才对。自取灭亡,只有可笑,何悲之有!”
李斯不解地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韩非双眼渐渐失神,喃喃说道:“《八经》之三,你想起来了吗?”
经韩非这么一提醒,李斯恍然大悟。的确,在韩非所著的《八经》之三里,写有这样一段话:“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意思是说:有些大臣,活着只会妨害君主执政、直接处死他又会损伤君主的名声,这样的大臣,可以归为“阴奸”之列。要解决这样的大臣,君主有两种巧妙的方法。一是派人在他的饮食中下毒,使其暴毙身亡。二是将他交到他的仇人手中,借刀杀人。不管用哪种方法,都既可以置对方于死地,又不至于让人将帐记到君主的头上,从而背上骂名。
无疑,在嬴政心中,韩非就是这样的“阴奸”。嬴政对付韩非,正是照方抓药,现学现用,以其人之谋还治其人之身。而韩非此时复杂的表情,也不知是在暗自得意,一切尽在自己术中,还是在自笑自嘲,他总结出的“除阴奸”之计,结果却把自己给除了。
李斯长叹道,“原来你早知鱼羹有毒,你本可以不吃的。”
韩非笑道,“秦王要杀我,不是派你,就是派姚贾。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姚贾之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