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刺秦
奈剑长,惶急不可立拔。嬴政不能脱身,只能绕柱而走,躲避荆轲。
按秦法规定,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宿卫之官执兵戈者,皆陈列于殿下,非奉宣召,不得擅自入殿。群臣见嬴政被追杀,皆感觉如同做梦一般。天下竟有这等荒谬之事!幸好侍医夏无且急中生智,以其所奉药囊掷向荆轲。荆轲奋臂一挥,药囊俱碎。群臣这才如梦方醒,蜂拥而上,以手共搏荆轲。
荆轲受此阻拦,不能逼近嬴政,嬴政也暂时得以喘息。左右宦官大叫:“王负剑!”嬴政本已放弃了拔剑的念头,得此提醒,趁荆轲被众人阻挡,将剑推到背后,果然一拔而出。
嬴政的佩剑,乃是太阿之剑,天下利器。一剑在手,嬴政胆气大壮,回身面对荆轲。荆轲已无退路,只能直冲不顾。嬴政出剑,斩断荆轲左股,如削烂泥。荆轲仆倒在地,不能起立,乃举匕首以掷嬴政,嬴政闪开,匕首擦耳而过,刺入铜柱之中,迸出火光一片。
荆轲既失匕首,手无寸铁。嬴政复击荆轲,剑剑到肉,如戳布囊,荆轲不能抵挡。荆轲连挨八剑,委顿在地,血流如注,乃倚柱而笑,箕踞指嬴政而骂:“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在好莱坞电影中,警察们通常总会在事情已经全部搞定之后,这才姗姗来迟。诸郎官也和那些警察一样,等到荆轲已经再无还手之力,这才纷纷涌入,戈戟齐出,荆轲立毙。
荆轲虽已伏诛,嬴政却心战目眩,呆坐半日,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按说,他在一场单挑之战中,胜了荆轲,并将其亲手结果,在臣下面前,也没失了王的尊严,本该得意才是。然而,嬴政却无半点欣喜之情。事情就是这样:荆轲如果杀了他,完全可以四处向人吹嘘,我杀了嬴政,我杀了嬴政。而可以想像,他荆轲这一辈子,也绝不会再干出比这更伟大的事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日后史官也会慷慨地将他载入史册。可是他嬴政呢,他虽然杀了荆轲,可是他却无法向人吹嘘,就算他向人吹嘘,别人也会很不屑地反问,荆轲是谁?是以,嬴政根本无心去享受这种渺小的胜利,他只是回味着方才和死神擦身而过的惊险。他的事业,险些因为一个无名小卒而夭折。他的梦想,险些因为一柄尺八匕首而葬送。他贵为秦王,生命却也和凡人一样脆弱。将空前的伟绩、不世的功勋,建立在生命的脆弱基础之上,岂非是一种悲哀,一场徒劳?如果寡人能够长生不死,那该有多美妙!
遥想当年,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及鲁句践闻荆轲之刺嬴政,私曰:“嗟乎,惜哉其不精于刺剑之术也!”
陶渊明作《咏荆轲》一诗,其末句云: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
评曰:“可惜荆轲,受了燕太子丹多时供养,特地入秦,一事无成,不惟自害其身,又枉害了田光、樊於期、秦舞阳三人性命,断送燕丹父子,岂非剑术之不精乎?髯翁有诗云:
独提匕首入秦都,神勇其如剑术疏?
壮士不还谋不就,樊君应与觅头颅!”
大体上讲,荆轲刺杀嬴政不成,剑术不精确实是一重大原因。同为刺客列传中人,荆轲的剑术便远不能和聂政相比。
且看聂政如何刺杀侠累:“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卫。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窃以为,聂政堪称《史记》中的第一高手。然而,聂政身后之名远不如荆轲,何故也?无他,作为一名刺客,你的名声和地位,完全取决于你选择与何人为敌,夺何人之命。正如尼采所言:慎重地选择你的朋友,更慎重地选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