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似石越与吕惠卿,却是用得炉火纯青。依我说,这些事情,咱们还是能避开就避开——自然,若是大是大非,咱们也要有担当,不怕得罪人,但是这等小事,又何必在意?石子明固然写了那篇奏章,可是大宋朝又有谁会认为他对?这又有何争辩的意义?还不是因为他是石子明,若是旁人说了,便当成疯言疯语,谁也不会当真。”
桑充国默默想了一会儿,终于缓缓点头,舒眉道:“确是如此。”
王昉见桑充国想通,嫣然一笑,道:“既是如此,不妨再卖石越一个人情。石越不是说力战之后,困于穷途,不得已而降敌吗?桑郎岂不知《太史公书》有《李陵传》?《汴京新闻》不如就从《李陵传》入手,辟出专门版面来,来讨论李陵该不该降匈奴。这件事情,既与石越的奏折有关,又不点名道姓声讨石越,比起干巴巴的引经据典,也要有意思得多,最要紧的,是可以给石越缓解一些压力——千载之后,不知多少人同情李陵的遭遇,若从这里看来,石越说的,未尝就没有一丝半点儿道理。只需先把水搅浑了,哪怕最后得出结论,石越的观点全然错了,也不要紧——如若把水搅浑一两个月,石越还不能摆脱困境,那便是他命该如此,我们也不必管了。”
桑充国听到此策,不禁击掌赞叹,笑道:“夫人真是女中诸葛。”
“官人谬赞了。”王昉笑道。她此时的心中,想的却是更深远的事情。她几乎是出于一种直觉,便意识到石越此时还没有达到他的顶点,在这个时候,桑充国向石越提供一些方便,日后能收到的回报,必然十倍百倍于此。这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王昉是不能不为桑充国考虑到的。至于一个人在力战后是不是可以投降,这件事情与她王昉又有什么关系?也许她也会看不起那些贪生怕死的人,她会欣赏文死谏、武死战,但是这些东西,绝对称不上是她王昉的“大是大非”。
桑充国不知道,王昉心中,此时的“大是大非”,便是他桑充国与王昉腹中即将出世的孩子。
如是而已。
石越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奏折在汴京城掀起了怎样的轩然大波。他还在考虑应当怎么样让人们接受不得已的投降并不是犯罪。但是他真有无限的茫然,找不到任何支撑点。他翻查了《唐律疏议》与大宋朝的法令,一遍一遍地去读、《春秋》、《孟子》,试图寻找理论上的支撑点,但是却一无所获。
生命的价值,在“仁义”这样的道德准则之后。
华夏诸族人民,自有史记载以来,一直到大宋熙宁十年,都普遍相信,世间有高于生命的意义存在。对于家族、对于君主、对于国家、对于种族、对于文明的忠诚,毫无疑问,都在自己的生命之上。
平心而论,石越并不排斥这种说法。
他从心里就厌恶那些背叛自己的民族,背叛自己的国家的人。他对于君主可以缺少忠诚,但是石越对民族与国家,却有着极深的忠诚观念。“汉人学得胡儿语,反向城头咒汉人”,这世间还有比这更卑劣的人吗?一个人若肯为自己的国家、族类、文明而牺牲,石越会从心里尊重他,并且也认为这样的人,理所当然要受到全种族的尊重。
但关键是,石越认为这种牺牲,应当出于个人的自由选择。
选择牺牲的人是君子,不选择牺牲的人就是小人吗?
选择牺牲的人值得尊重,不选择牺牲的人就罪该万死吗?
只要没有反过来去危害自己的国家与族类,那么选择保全自己的性命,难道不可以理解吗?如果他还是曾经为国家与族类奋勇战斗过,只不过迫不得已而降敌,难道就不值得同情吗?
但是身边没有人支持石越的看法。
每个人,包括受石越影响最深的侍剑,石越相信唐康也会一样,他们会认为,五代十国时期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