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已汲取的和未汲取的教训
的敌对世界中。
因此,我们应该自己决定我们世界政策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应该仔细地规定这些目标的具体内容,保证这些目标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没有超出我们的能力。我们的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劲用之不竭的。
为了追求一些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目标而将我们的资源消耗殆尽,可能会使我们无力对付最终的考验。我感到,这种考验确实在向我们迫近。
至于我们在越南的直接目的,阿瑟·戈德堡大使一九六六年九月向联合国大会所作的扼要阐述是很有权威性的,可能说的完全是真话。这些目的是:我们并不谋求在越南建立永久性军事基地,也不谋求在亚洲建立一个“势力范围”;我们并不谋求北越政府的无条件投降或将其推翻;我们不排斥“任何一部分南越人民”和平地参与关系到他们国家未来的事务;我们随时准备在一九五四年和一九六二年日内瓦协议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美国愿意,他说,将越南统一问题留待双方人民“自由选择”,并愿意接受选择的结果,最后,还准备在得到对方私下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所作出的如下保证之后停止对北越的一切轰炸。
这一保证应当是迅速采取使战争逐步降级的相应行动。如果北越能同意一个从南越分阶段撤出一切外来军队(美国和北越的军队)的计划,那么美国将同意在联合国或其他机构监督之下进行这种撤军。这些目标看来虽不能立即实现,但与确保我们对该地区锡、橡胶和稻米的控制的目标却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些目标与我国人民在世界面前长期保持的道德形象,与我们长远的根本利益要一致得多。
我们总的世界目标,即那些明显属于我国根本利益范围之内的目标,则更有待于研究讨论。不过,我认为有一些目标是明确的。它们包括以下各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点:1.防止铁幕之外的西欧落入克里姆林宫手中。
2.防止西半球出现一个受克里姆林宫操纵的政府(由于古巴已为克里姆林宫操纵,这一目标已暂时被我们忘记,但毕竟还是我们的一个目标)。
3.坚持我们在远东的前沿防线,即日本列岛、南朝鲜、琉球群岛、福摩萨、菲律宾群岛一线(其中应包括东南亚全部还是一部,依我看,还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4.继续支持在联合国宪章原则指导下的联合国,尤其是因为联合国宪章序言中有这样的诺言:“拯救子孙后代于战争的苦难……”(许多美国人可能不同意将此点作为属于我国根本利益范围之内的目标。但是,这一目标是应当在我国根本利益范围之内的。)按我的想法,从战争的苦难中拯救我们的孩子和他们的下一代这个目标,不仅符合美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符合全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动战争,例如故意挑起一场核战争,决不是拯救他们的办法。在我看来,联合国宪章前言中的这句话确实提出了联合国最根本的目的。
从罗马帝国称雄的时代到现在这两千年的历史时期中,欧洲人民由于战祸而不时地被浸泡在血泊之中。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战争变得日趋残酷,使得更加广大的地区沦为一片片荒原。现在,人们已掌握了毁灭性的破坏手段,如果进行一场新的世界战争,人们所付出的血的代价,人类价值丧失的程度,都将超出我们的想象。
这种有可能发生的灾难虽令人恐怖,但还是应当相信,政治家们将会以他们的聪明才智找到防止这种灾难的办法。我们不能允许眼前的障碍和可以预见到的困难(当然还包括人类对极力的贪求)破坏或削弱为避免不堪设想的后果而共同采取的行动。如果不考虑固有的道义方面的因素,那么,与这一目标的利害关系没有哪个国家集团能够超过西欧人民和美国人民,也没有哪个国家集团能比他们更需要实现这一目标。这是因为: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