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熊之余终于和郭兰成为了好“朋友”。
熊之余将突破口选准在郭兰的女儿媚媚身上。通过认真观察,他发现女儿媚媚是郭兰在这世界上唯一真正关心的人。他打听到了媚媚上学的幼儿园,便日日去接媚媚。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竟让媚媚的老师相信了他,放心地将媚媚交给他。然后,在媚媚放学之后,他就领着媚媚在学校旁边的绿地里,一边玩一边等着郭兰。由于他精确地掐好了时间表,所以每次他都能赶在郭兰前面一点儿接到媚媚。开始郭兰还以为这只是偶然巧合,后来这种事多了,郭兰就知道这是他的精心安排了。
郭兰聪明就聪明在这里,她看出来了,却装作看不出来,并不对熊之余的动机加以挑破。开始熊之余心里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惴惴不安,后来见郭兰没有说什么,才放下心来,并且越发殷勤起来。他每天准时去接媚媚,以致后来媚媚学校的老师们都以为他是媚媚的爸爸。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后来,他就不仅仅局限于放学后领着媚媚在幼儿园旁边玩耍了,他带她去麦当劳、肯德基和曼里莎、百顺之类高档商场中附设的免费儿童乐园,并且好几次在休息日的时候,带媚媚上瓜州最高档的全部设备都是从日本进口的儿童乐园。媚媚非常喜欢儿童乐园的霹雳太空船和九曲溜溜板,媚媚尤其喜欢儿童乐园里那个可以让小朋友们与小鹿小羊小山鸡们接触并加以投喂的小小动物园,以至于她后来一见到她的熊叔叔,就会高举双手,蹦着高地喊:“儿童乐园、儿童乐园!”熊之余没有一次不是愉快地满足她的要求的,这不但是因为他确实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孩子,更主要的是,他希望以此来讨好和接近这孩子的母亲。
熊之余和郭兰保持和发展着一种奇特的关系,双方对于对方的用意都心知肚明,却又都装作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似的。两个人就用这种“掩耳盗铃”和“明知故犯”的幼稚伎俩,来掩盖彼此心中的窘迫和不安,直到久而久之,变得习以为常。
这天,一大早就又带媚媚出去了。先去游泳,媚媚身体不好,郭兰用这种手段来给她增强体质。游完泳,再去吃麦当劳,吃完麦当劳,带着麦当劳馈送的花样翻新的小礼物,又来到儿童乐园,买小白菜喂小鸡喂小羊。一圈忙乎下来,已是下午四点多,熊之余才带媚媚回家。
郭兰已经做好了饭等着他们。
媚媚和她的熊叔叔疯玩了一天,早已疲劳不堪,到家随便吃了点儿饭,喝了一瓶乐百氏健康快车,就倒头睡下了。郭兰给她掖好被子回到餐厅,看见熊之余正坐在餐桌前面等着她。两个人默不作声地吃饭。餐桌中间放着一盆盛开的玫瑰,散发出阵阵幽香。这盆玫瑰是熊之余特意跑了大老远,从龙爪山下一个老花农手里以不菲的价钱买来送给郭兰的。他看得出,郭兰对这盆玫瑰很喜欢,花照顾得很好。这盆花他送给她已有一个星期了,连一点儿枯萎的痕迹都没有。不但没有枯萎痕迹,而且看上去好像显得更加茂盛,更加生机勃勃了。
郭兰知道熊之余爱喝酒,特意买了几瓶上好的酒鬼酒在家里放着。现在熊之余杯子里装着的就是这种芙蓉国里出产的玉液琼浆。他不敢放开了量喝,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因为他怕喝醉了出丑,更主要的是他觉得有郭兰坐在他的对面,比什么玉液琼浆都更加有味道,也更加来情绪。
“这酒不好么?”郭兰不知是真的不明白,还是明知故问。她偏着脑袋瞅看熊之余。她的脸上化过淡妆,使她的脸看上去就像八月里刚刚成熟的水蜜桃,饱满、甜蜜,秀色宜人,朦胧的灯影里,熊之余发现她的脸上还带着些微的茸毛,使她的脸蛋儿显得更加新鲜。郭兰的头发很长,很粗,梳了两条辫子搭在肩上,大概新近烫过,黑得有点儿发蓝。
熊之余脸上带着微笑,静静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