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主任查案
回收公司的一处旧库房,地点是沈达通过朋友帮助找的。电杆厂里的一地垃圾动都没动,依然丢在那里,只因为工场搬走了,此间彻底废弃,再不需要人来车往,大门一锁,鬼都不到,环境就此整治完毕。
不久,李勇坤家出了事情。
李勇坤家住城中心区域一个新建居民小区,离沈达所居小区相距不远。李勇坤的妻子在市科委工作,新买了一辆白色别克车,上班开到单位,下班开回家,晚间停在小区停车场自家车位。有天晚上,李家这辆轿车被恶意损毁,车轮遭放气,车身被刮出数道擦痕,用尖锐物体划出“王八”字样,车身两侧都有。隔天李妻去开车时,一见爱车遭难,当场大哭。
李勇坤报了警。
几天后沈达接到了苏宗民的电话,讲的竟是李勇坤老婆这辆车的事情。原来李勇坤不仅在市里报了案,还到省公司反映情况,说自己被欺负得快死了,无法忍受,要求省公司为他主持公道。
“这不是胡搅蛮缠吗?”沈达说,“他老婆的车成了王八,算咱们公司的事?”
“真的不算吗?”苏宗民追问。
沈达问:“你在办案?套我话吗?”
苏宗民说,李勇坤老婆的车只是让人划了,即使被偷得不见影子,那也是地方的事情、警察的事情,跟省公司监察部没有关系,绝对不需要他们立案查处。他打电话给沈达只是例行通气,由于李勇坤强烈反映,省公司领导要求他们跟地方公安部门联系,了解一下情况,表示对本系统中层领导干部的关心和支持。他已经按领导要求打过电话了,他觉得有必要告知沈达。
“不就是一辆女车给搞了,干吗呢?”沈达不解。
原来李勇坤的反映相当严重,认为破坏车辆者是故意的、恶意损毁,属于打击报复性质。是什么原因让他遭受打击报复呢?李勇坤提出,他在工作中一贯坚持原则,不赞成一言堂,反对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因此受到忌恨。电杆厂旧址被外边人员占用,搞得乱七八糟,他提出过不同意见。这一次该地脏乱差被报纸曝光,受到环境整治检查组突击检查,最终工场被迫迁走,场地收回电业局。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但是因此他受到了报复,他妻子的车只是开始,如果不加制止,还会恶性发展,可能危及他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因此事情很严重。
李勇坤怎么会咬定其妻轿车损毁与电杆厂的事件有关?他提供了一个信息:其妻车辆遭损当晚,有人看见一个绰号“大毛”的家伙在他们小区一带活动。这大毛就是电杆厂旧址的承租者,因为被迫将工场迁走,对他李副局长耿耿于怀。
“这就怀疑人家了?”沈达质问,“李勇坤怀疑谁就是谁吗?”
苏宗民说:“怀疑归怀疑,有证据才算数。”
“对嘛,让他找证据给我。”沈达说。
“为什么给你?”苏宗民问,“沈局长也有一份?”
沈达说:“连我也怀疑吗?”
苏宗民认为人家有理由怀疑,但是他很清楚,沈大局长不会如此行事。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行事风格,损毁女车那种事比较适合小人物去做,沈达敢来硬的,不怕明的,不会喜欢偷偷摸摸,暗中行事。
沈达感叹道:“他妈的,这个世界上谁最知道我?苏宗民。”
“别那么说。”
“谦虚啥呢?咱们哪里出来的?都是一个遗传。”
苏宗民立刻更正:“我不敢攀。我老爸什么下场?不是你老爸。”
沈达立即斥责:“干吗只记着这个?没劲。我说是就是。”
隔天,李勇坤找到了沈达这里。
他声称已经忍无可忍。他老婆的事情不只关系一辆车,事关他的面子。这也不是他一个人或者他老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