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节
单位各派一个科长,一起了解一下情况,写一份材料,大家圈阅审定,然后上报,这就行了。眼下不可以,必须三巨头亲自来办,以对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极为慎重。具体怎么办呢?举报信提供了线索,今年三月十九日晚,唐美芳于道林区东升酒楼卖淫被警察捕获,后被蔡波弄出去。这好办,问一问警察就清楚了。警察谁管得着?政法委。所以只需劳驾叶副书记,悄悄问清楚,写一份调查报告,附几份有效旁证材料,有疑点则建议提交责任部门深入调查,没发现问题则予以表明。到时候三巨头研究一下,意见统一,往上报就行了。
叶家福说这种事一向是纪委和组织管的,市长批示也是让纪委牵头。政法委配合可以,为主操办恐怕不合适。两巨头认为无妨,说凡事看具体情况,这件事大家一起办,纪委于副书记牵头,政法委叶副书记具体办,不违背领导批示,就这样吧。
“一份举报件,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们说。
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叶家福点头应允:“那也行。”
两巨头很高兴,公文包一提准备走人。叶家福阻拦,说恐怕这样不够,咱们商量商量,是不是还得跟蔡波本人接触一下?
“跟他说?”
“让他做个说明。怎么样?”
他们面面相觑:“有必要吗?”
通常情况下,类似信访件应组织专人了解,据了解情况写出反馈材料,经主管领导审阅后上报,这就可以了。有一些信访件反映的情况比较模糊,难以确切取证,或者有些特殊情况,需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当事者本人对该事项做出说明,作为反馈材料的附件上报。
程副部长沉吟,说这种信访件咱们都处理过很多,最终可能是什么结果,彼此心里有数。咱们说明得了情况,就不一定接触本人了,不要弄出复杂问题。
叶家福坚持,说他觉得还是应当两边办,这边认真了解,那边与蔡波接触,让他自己做出一个说明。这种事情很难说一下就能查实,蔡波的个人说明也可能不说实情。这不要紧。本人说明与咱们了解的相符,这好。不符就留下线索。本人说实话最好,要是不说实话,留下文字依据,今后发现问题也可一并清算。
纪委于副书记发表意见,说让本人做出说明当然也可以,不过咱们得考虑眼下的特殊情况,得斟酌一下。
叶家福说明白,现在很特殊。咱们办的这个人,过两天可能就不是蔡区长,没准是蔡领导蔡副市长了。这个咱们不必管,这里就事论事。
程副部长开了句玩笑,说老叶要不是这个脾气,可能也该是叶副市长了,不一定非蔡副市长不可。
“你们不是那个那个?”他问。
叶家福说不错,蔡波跟他,还有赵荣昌市长都是同学,省委党校八培的。蔡波跟他还在学员楼同一间宿舍住了两年。这是另一回事,同学归同学,事情归事情。现在是什么情况?关键时刻,领导重视,众目睽睽,哪里可以循私。这件事得特别认真特别慎重来办。他觉得赵市长批示让政法委参与,可能也是这个意思。
说到这个程度,于、程两位没意见了,他们探讨了操作细节。如果要蔡波提供情况说明,必须找他谈一次话,告知事项,提出要求和期限。约谈这类事项比较敏感,面子得拉下来,还得讲究谈话方法与策略,怎么谈怎么提要求都需要技巧。应当谁来办这种事?蔡波是道林区长,重要基层领导干部,一般情况下,应是上级也就是市领导与之约谈为宜。如果有领导授权,党纪和干部管理部门,也就是纪委和组织部领导也可以出面约谈。这是常规。于程两位却有主张,认为目前这种情况下,还是叶家福出面为好。
不是他们推托,也不是他们担心蔡波会不会转眼成了蔡副市长,他们提出的主要理由是敏感。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