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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家的那个犯罪嫌疑人在敲诈他。吕远坚信,他是一定会找到这个人的。这是一个看上去长得很清瘦的三十多岁的男子,留着一个寸头。吕远也同样认定,这个犯罪嫌疑人是会开锁的,他家的门锁根本没有被破坏。

    吕远明白,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如果一旦惊扰了犯罪嫌疑人,他果真把那些照片散发出去,将是自己的末日。他不能让他得逞,又苦于没有什么办法找到这个人的行踪。就在这时,犯罪嫌疑人给吕远创造了一个机会,那天,他接到了发到了他电子信箱里的那封电子邮件。犯罪嫌疑人以为自己是聪明的,他是去的一家繁华场所附近的网吧发送的电子邮件。

    吕远在公安局里叫人通过技术手段查到了这封电子邮件发自何处,没有费多少工夫,结果就查出来了。吕远并没有声张,而是自己去了那家网吧。他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得到了网吧经营者的很好配合。老板调出了那天吕远收到电子邮件时,那个时段的录像资料,经过比对,根本就没有费什么气力,吕远就断定他自己家录像上的那个人,与网吧录像资料上的那个人就是一个人。这时,他对找到这个人,更多出了一份自信。那一刻,他心里明白,他必须把握的唯一原则就是一定不能激化了矛盾。否则,一旦让他把他在自己家里拍到的东西公布出去,他自己前期所做的工作都将化为乌有。

    那天,犯罪嫌疑人又打来了电话,是打到他的手机上的。开始,他一直怀疑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手机号码的。当他在电话中,向犯罪嫌疑人问起这个问题时,犯罪嫌疑人的回答让他又有了新的感觉。犯罪嫌疑人从容地告诉他,想得到你的电话并不难。这一下子提醒了吕远,犯罪嫌疑人还真可能是在什么公开场合得到他的手机号码的。他马上断定这个犯罪嫌疑人一定是有针对性地盗窃,也就是说他是在知道自己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前提下,实施的盗窃行为。

    开始,当他想到这一点时,他紧张极了。他判断他可能知道自己的什么底细。

    他的想法,在犯罪嫌疑人那里得到了印证。

    他更加紧张和不安起来。

    他马上联想到了不久前,由他亲自参与破案而抓获的一个专门盗窃贪官住宅的犯罪团伙。随着那个团伙的灭亡,几个贪官也跟着那个团伙成员走上了法庭。那一刻,那几个贪官成了那个团伙成员们的隆重陪葬。

    当对方提出要拿夜明珠和他换钱时,他的心情算是渐渐地平静下来一些。那时,他害怕的是对方什么要求也没有。那将对他是最大的威胁,如果是那样,他就不是一般的小偷,而是另有所图。如果真是那样,他自己所有的行径,都将通过这个人一览无余地展现在社会面前。那样,或许会同样迅速地画上他人生的句号。

    他答应了对方提出索要一百万元的要求。

    犯罪嫌疑人开始两次打来的电话,都被吕远派出的刑警队队长陈水朋锁定,他通过技术手段,查到了那两个电话几乎都是在同一处的两个不同的公共电话亭里打来的。

    而那时,吕远并没有告诉陈水朋,他让他锁定的这两处电话,是与打给自己的敲诈电话有关联。

    当调查结果反馈给吕远的时候,吕远已经认定那个人很可能就居住在那两个电话亭的附近。

    吕远知道,种种迹象表明,这都是一个人作的案。晚上,当犯罪嫌疑人又打来电话,让他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他指定的地点时,凭着多年的刑侦工作的经验,他知道犯罪嫌疑人再傻,也不会就在他指定的地方交接那笔钱。陈水朋同样是明白的,他根本就没有跟在吕远身边,而是带着另一路人马,迅速布置在犯罪嫌疑人开始打那两个电话时的电话亭的周围,他们又对周围更大的范围进行了布控。

    当犯罪嫌疑人再度出现时,果然离那两个电话亭没有多远,没有人知道他当时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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