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定是制造炸弹的高手。”
“高手怎么会缺手指,甚至缺手呢?想不通。”
“经历了血的教训,知道如何带着敬畏之心制造炸弹。少了一根指头、两根指头、三根指头之后,你就会变得谨小慎微;少了一只手,你很可能就是制弹导师了。”
“伦敦爆炸案中用的就是这种东西吗?”戴维森问。
“对。佛破获的那起爆炸案,用的都是它。”
“这么说来,纳西里是个炸弹专家了?”
“是的,但也有可能他是在帮别人搞这些原料。”沃恩说,“不管怎么说,这应该是他撞了艾莉森·泰勒后急忙开溜的真正原因。”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有关法律的问题虽然我是一窍不通。”戴维森说,“但这条证据无疑是‘毒树之果’。”
尽管戴维森口中的“毒树之果”这种说法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他说得一点不错。通过非法搜查、非法没收或者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是“毒树”,在此基础上获得的证据则是毒树之果。根据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违反美国宪法规定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在审判中不具有证明力,法庭不予采信。
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也不能作为获取搜查令的理由。这么一来,两位警官的处境就很艰难了。纳西里图谋不轨,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他们的手脚却被绑住了。他们不能把目前掌握的有关纳西里公寓里有制造炸弹原料的信息和他人分享。
虽然汽车修理工提供信息也是由于某种压力,他们还是很有可能获得法官的同意,带着许可证回去找修理工,但是,他们进入纳西里公寓这件事已经被巷子对面的那个人看到了,所以,就这座公寓而言,他们是不能做任何文章了。
“我们肯定要扣押那辆出租。我想,我们总能有办法对之进行检查,看看有没有爆炸物残留。如果成功,那这个案子就搞大了。”沃恩说。
“好吧,就算你确实想出了好办法,把‘毒树之果’埋起来,让人检查这辆车。问题是,万一没找到爆炸物残留怎么办?”
“没关系。我们不能放弃。我们一定要盯着这个家伙。我们获得此人姓名和照片的方式是合法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警察局内部通报这些信息,看看有没有收获;另外,我还可以到‘联合反恐特遣部队’去找一个熟人帮忙。我会请他帮我调出所有的航班记录,看看纳西里是否试图坐飞机离开美国。”
“如果他没有呢?”戴维森问。
“那我们就可以假定他还在芝加哥,没有打算带上炸弹回巴基斯坦。”
戴维森看看盘子里吃了一半的食物。“我们还应该估计到,他是不会再回这里了。”
“同意。要是你是他,你现在会去哪儿?”“找个安全的地方待着。”
沃恩点点头。“那个地方的人是你信得过的。”“比如,他们的基层组织?”
“制造炸弹的人往往需要帮手,所以,我倾向于认为有个基层组织就在附近。”
“但你怎么才能找到它呢?”戴维森问。
“我们不一定要去找啊。”沃恩说,“我们赶紧了结这里的事,然后回你的车上去。我想看看纳西里会不会领着我们找到那个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