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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斯基?”

    “因为我认为死刑很野蛮,因为就算克雷——还有其他死囚——确实有罪,确实杀了人,但我们杀死他们也同样是犯罪。一个社会不可能既这么做,又自称它是文明的。”

    “我们几时是文明人了?”我问,“这一点很值得商榷。当然,我并不赞成死刑,”我飞快地加上一句,“我也反对。州政府掌握这种权力让我不太舒服。死囚区可没几个有钱的白种人。”

    “没错!”她叫道,坐直身体,总算显得热络了起来。

    “可是,”我忍不住又说,“我忍不住要想,有人杀死了那些姑娘,有人做了那些坏事,这个人很邪恶,那么,这个邪恶的杂种难道不该去死吗?”

    “唔,如果你有这种想法,如果他很邪恶,活该去死,而你自认是个好人,是个文明人,又为什么要接这个活儿呢?”

    “你为什么总这么说?谁说我是好人了?”我问,“我只是个码字的。别担心,等你当上律师就会明白的。”

    她翻个白眼,笑容消失,她收回先前伸出的小小一截橄榄枝。谈话到此结束。她从包里取出眼镜戴上,开始读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猩红黑暗降临》。

    我这是第一次见到别人读我的书。我当然知道肯定有人在什么地方读它们,我承认早几年甚至会去书店,到书架上找我的笔名,然后像观鸟似的在附近逗留,等待名为读者的怪异物种飞过来选中我。但这种事没有发生过,一次也没有,我的假想读者始终是一团模糊的黑影,比我创造的角色还不真实。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告诉她,但立刻意识到让她、她的老板或克雷知道我是谁或我有什么身份恐怕不太明智。再说她多半也不会相信我。再说要是她相信,但认为我写得很烂怎么办?

    我清清喉咙,尽可能随便地问:“写得好吗?”

    “什么?”我似乎很烦人。

    “那本书,写得好吗?”

    她点点头。我觉得这比说不好当然好,但不怎么让我满意。

    “写什么的?”

    “什么?”我这会儿显然是在骚扰她了。

    “写什么的?”

    她对我射出能杀人的眼神,叹息道:“吸血鬼。满意了?”

    “唔,有意思。”

    “喂,荡妇密语先生,你少对我的选书口味指手画脚。”

    “我没有,也不会这么做。其实我听说她的书相当不赖。”

    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想判断我是不是在取笑她。

    “我认为她很了不起。”她说。

    我估计我多半脸红了。我知道我必须垂下眼睛。她是我的书迷,我心想,真正的书迷。我的书迷。然后,因为我实在按捺不住,就像我看书时忍不住要往后翻,我必须去想接下来的这件事。虽说我真的不该去想,但我忍不住。身为作家,身为诗人,哪怕是最糟糕的诗人,这是我的天职。尽管我和特蕾莎开过玩笑,但我们诗人确实是蛮子:文明依赖于压抑,而诗人总要往下想,无论多么不该想,无论多么不该说出口,我们也非得说出来,哪怕只是悄然无声地说,用文字说,对自己说。于是我看着特蕾莎·特雷奥,心想在牛仔裤和松松垮垮的运动衫底下,有没有什么粉红色的软肉穿了洞眼,有没有什么柔嫩之处需要轻轻啮咬。

    她读着小说,我尝试在脑海里陪她沿着故事线前进,猜测她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皱眉。在刚开始的几个章节里,我的女主角萨莎——主修考古的大学生——得到纽约的一份暑期实习工作,为一对避世隐居的富豪夫妇整理藏品。我很高兴地看见特蕾莎全神贯注地读着这个部分,皱起眉头,用手指把玩头发,有一次甚至咬住丰满的下嘴唇,流露出夸张的同情,因为萨莎来纽约后的第一晚,去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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