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莫里斯问。
“RX738。”他取出几张名片递给我们。没错,名片上说他叫RX738,还有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这是什么意思?”莫里斯困惑道。
“我是DJ和制作人,”他解释道,“做饶舌乐,玩节拍。”
“厉害。”
“对我的歌词影响最大的就是你的作品。”
“嘿,谢谢。我喜欢你的发型。充满了革命气息。”
“没错。说说我的看法。我知道莫尔德凯在鼓吹什么。黑人团结。调转枪口,不再互相仇杀,而是瞄准真正的敌人:白鬼子。别在意。”他对我说。
“没关系。”我马上说,喝一口可乐。
“有个好主意你想不想试试?”他问。
“说来听听。”莫里斯喝一口清酒。
“你在我的唱片里说一段。哪天来一趟录音室,录条音轨就得。”
“当然,”莫里斯说,“乐意之至。”
我看见整个人生在眼前闪过,结束于莫里斯站在录音棚里企图唱饶舌。我咬着他的耳朵说:“他妈的闭嘴,你会害死咱们俩的。”
但莫里斯没有听我说,他望着舞台,喃喃道:“你看她啊。”
那是达妮艾拉。我险些错过她。她跳的是一曲《玷污的爱》。她倒挂在钢管上,双腿像医生徽标上缠着手杖的那两条蛇,金色长发在灯光中洒下,她飘在半空中缓缓旋转,双眼紧闭像是只为自己跳舞,随后滑回肮脏的舞台,爬向像挥舞鱼饵般挥舞钞票的男人,这些男人戴着婚戒,一个个松开了领带。
“上啊,辣妹子。”莫里斯喊道,泼洒清酒。
“他妈的对。”RX738附和道。
达妮艾拉望向我们,抬起手挡住灯光。她笑着挥手,我也挥挥手。
“RX!”她喊道,“RX!”
十五分钟后,达妮高高兴兴地坐在RX的大腿上,喝着龙舌兰酒,亚裔姑娘用双手捧着RX的一只手轻轻按摩,金发女郎和红发姑娘偎依在莫里斯身旁喝着香槟。我还是坐在正中间,喝着可乐,尽量不盯着达妮近乎赤裸的身体看。她全身线条分明——双臂、两腿、平坦的小腹——乳房娇小而挺拔,臀部美得像芭蕾舞者。她点了根万宝路特醇,左右张望一圈,确定没有人在看她。
“书写得怎么样?”她问。
“还行,”我说,“很慢。说实话,写得我心情很差。”
“你也是作家?”RX问我。
“对。”我不安地说。
“也是?”她问。我耸耸肩。“他在访谈达利安·克雷,”她说,“他要发掘我姐姐的死亡真相。”
“操!真的?这可是硬碰硬的真东西。”
“谢谢。”我说。
“我不是真的,”莫里斯脱口而出,“我是狗屁。”我少盯了他一会儿,他就越过了狂喜和忧郁之间的分界线。他突然起身,掀翻姑娘们,眼泪滚滚而下。“我不是马丁大夫。我是卖花的。我在恋爱。”
“他妈的闹什么?”RX说。
“马丁大夫是谁?”达妮问。
“杜克,”我说,“杜克,快坐下。杜克,你喝醉了。”
莫里斯重重地在我身旁坐下。“杜克?”他大声问,“那谁是马丁大夫?”
“你是杜克·约翰逊。”我发疯似的低声说,汗流浃背,“马丁大夫是做皮靴的。”
“哦,对。”他说,然后吼道,“杜克·约翰逊!”
“他妈的搞什么?”RX困惑道,“你到底是不是杜克·约翰逊?”
“不是!不是!”莫里斯想起身,被我拉住了,“我是莫里斯。我是天堂插花店的老板。我狗屁不如。狗屁!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