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秘的礼物
,不识它,就是一块石头。难得花姐姐这么爱玉,必然与玉有缘,古时有英雄爱刀,佳人识玉之说。今儿个,这玉算是有了自己的主人了。花姐姐如不嫌弃,就收下吧!”
李梅花再次接过玉佩,高兴地说:“难得小林的一片热心,那我就收下了,改天请你吃饭。”
回了家,林茹上了床,许少峰才发现她脖子上的那块玉没有了,问她怎么回事,林茹就照实说了。没想到许少峰高兴地亲了她一口说:“你真是个聪明过人的好女人。”
她说:“其实,我也非常喜欢那块玉,真有点舍不得。”
许少峰说:“没有什么的,不就是一块玉吗?等下次出差我给你买一块。”她说:“你别买了,那是块有年代的玉,你是买不到的。”
许少峰说:“送了就送了,你也就别想了。陶然送了你,你又送了人,没得便宜也不吃亏。其实,话说回来,像李梅花这样的官太太有多少人盯着要送礼,别人想送还送不进去,难得你与她相处得这么亲近,送了就送了,别再后悔。”林茹说:“我也没有后悔,只是有点喜欢那块玉。”
许少峰说:“听说常务副市长要退到二线去,钟学文有可能会顶替,如果他真的当上常务副市长,进了常委,也会关照我们的。”
没想到什么时候这块玉又到了于娟秀的手中。
林茹又做了一番认真细致的辨认,没有错,这块玉,就是她送给李梅花的那块玉。不仅玉,而且玉佩上拴着的那根细细的红色的小绳也还是原来的。绕了一个大圈,最终又绕了回来,物归原主,她真有点兴奋。当然,另一个问题便也在她的脑海里萦回,在海滨市同时有这么两块玉,还是李梅花送给了于娟秀?
一经分析,林茹就轻而易举地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性,因为即使有两块相同的玉,也不可能有两根相同的绳子,即使有两根相同的绳子,更不可能是两块相同的玉上同时拴着两根相同的绳子。这样想来,李梅花送给于娟秀的可能性很大。
按说,李梅花那么喜欢这块玉,她不可能送给于娟秀的。但是,事情有时候也很难说,当初自己不是也很喜欢吗?喜欢归喜欢,但是,在关乎到丈夫的前途的时候,个人的喜欢就会变得微不足道了。她如此,难道李梅花就不能如此?在关乎到钟学文能否当上常务副市长的关键时刻,给书记夫人送一块小小的玉佩又算得了什么?何况这块玉佩也是别人送的,又不是她家的传家宝,有什么舍不得的?
如果这一设想能够成立,使她无法理解的是,于娟秀怎么会把这么贵重的礼物送给她?
是于娟秀不识货,误把玉佩当成了一件普通的装饰品,馈赠给了她?还是因为她知道这个物件原本就是她的,想物归原主?经过分析,她又轻而易举地排除了第二种判断。
这就是说,李梅花给于娟秀送这块玉佩的时候,不可能告诉于娟秀这块玉佩是她林茹送给她的,那她岂不傻透顶了,如果她不告诉,于娟秀自然也不会知道玉佩的来历,因而,第二种判断根本不可能成立,那么,就只能认定是第一种了,是于娟秀不识玉,也不爱玉,李梅花送她时,她并不喜欢,又不好拒绝,就收下了。现在,她觉得我为她付出了不少心血,为了表示感激,就把这块她并不怎么喜欢也没有看重的玉佩送给了我。
这样一想,她便把所有的谜团都解开了。
当看着她心爱的玉佩又回到了她的手中,她真有点喜不自胜。这不仅有一种物归原主的惊喜,更重要的是她感到还有一种冥冥之中的天意安排,而这双龙戏珠,又隐喻着能给她带来好运。这种感觉一经生成,使她倍感神清气爽。
此刻,当她听到于娟秀要来医院,她马上来到镜子前,把戴在脖中的玉佩往上提了提,刚好从她细长的脖中隐约地露出了红色的小绳子。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