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旗
冲锋的头领,唯我一人。
倒不是我高尚,而是我喜欢砍头如切菜的快感,喜欢鲜血横飞的场面,锋利的斧头将敌人一挥两半时,我会感到莫名的满足。
杀人,也是有瘾的。
宋大哥又拿时迁的例子鼓励大家,时迁从一名跑堂小兵升为堂级干部,仅用了半年时间,被普通小兵奉为奋斗的榜样,床头都贴着他的画像。
时迁这厮,屁本事没有,人品低劣,总爱干点偷鸡摸狗的事,山寨兄弟都瞧不起他,是那种一起吃饭点菜时问他想吃点什么没等他答话就已点好了的人。
这样的鸟人,按说在山寨永无出头之日,却被提拔为堂级干部,跟我平起平坐,忒他娘的气人!虽然一百个不情愿,但也没办法,谁让人参加了金沙滩遭遇战那!
那次战斗打的异常惨烈,朝廷从禁卫军挑了上百名高手,星夜奔袭梁山泊,都过了金沙滩,还无人知觉。
眼看梁山大业危在旦夕,这时,恰好碰到巡山队,双方当即厮杀起来
那一战,尸横遍地,血流成河,巡山队绝大多数人当场战死,却成功挡住了敌人的偷袭,为山寨调配兵马赢得了时间。
白胜这厮,躺在兄弟尸体下装死,才捡回一条命,后来聚义厅论功行赏,别人都战死了,只好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