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逃走。那人愣了一下,扔掉嘴角正抽着的半支香烟凶猛地向公鸡扑去,仿佛是要去奸污那只公鸡似的。可他却怎么也扑不住那只绑着脚的公鸡。最后还是几个人呈合围之势,才将公鸡擒获。因此宋某找不到曹某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曹某至少没有被绑住双脚。
宋某找曹某,康凤莲在找宋某。
康凤莲的钱是借她哥哥的。当时说只借两个月,现在一借却是四年!
宋某向康凤莲千般赔礼,万般道歉。可赔礼道歉解决不了问题。宋某开始躲康凤莲,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这年的正月十五康凤莲又将宋某截住。康凤莲一把鼻涕一把泪,宋某也难过得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同学一场,同事一回,弄到这步田地,伤心总是难免的。康凤莲拿宋某没办法,可有人却拿他有办法,这人就是康凤莲的哥哥。这天,康凤莲的哥哥露面了,他给宋某打电话,约他在一个小酒馆见面。
宋某来到那个小酒馆。刚等了一会儿,一个戴一副墨镜身板十分结实的人走进来,面无表情地对宋某说:“你是宋总吧?我是康凤莲的哥哥,康二!”康二当时并没有往下坐,却一把拉起宋某的手说:“这里谈话不太方便,咱们换个地方怎么样?”虽是商量的口气,手却不容置疑地拉着宋某就走。
康二拉着宋某一出门,停着一辆桑塔纳,康二放开宋某的手,车里下来一个小伙子,示意宋某上车。宋某刚钻进去,那个小伙子便一言不发地跟着坐进车里。宋某才发现,车里还坐着一个人,他恰好被两人夹在中间。
那天宋某被康二拉到郊区一间破房子里,没说一句话,两个小伙子就撩起他的衣服蒙住头,一顿暴打。宋某以为自己被打死了,可一会儿又睁开了眼睛。康二此时上来踹他一脚,冷冷地说:“知道康二是什么人吗?不知道就不告诉你了!给你提两点建议供你参考。一是挨打的事可以报警,但不准告诉康凤莲。告诉康凤莲,告诉一次,打你一次!二是两个月之内拿钱来。”
宋某当然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康凤莲,求爷爷告奶奶,东挪西借凑了七万元钱,还给了康二。又给康二打下一张两万元的欠条,许诺半年之内还清。
然后宋某便推着一辆破自行车来到局里,向老板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他想重新回来上班;二是副科长可以不当,但局里得补发他五年半的工资。老板当时答复宋某,重新回来上班可以,补发工资不行。按照当初协议,宋某每年还应向局里交三千元管理费,共是一万六千多元。老板最后对宋某说:“考虑到你情况特殊,一万六千元免交,可工资就不能补发给你了。”
于是宋某就从沙发上跳起来,冲老板挥着手大喊大叫。
此事最后由我来摆平。我对宋某讲:“老宋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老板对你够宽厚的了。老板的道理讲到哪儿讲不下去?你做生意折了本,与局里、与老板有什么关系?当然你是咱局里出去的同志,你的遭遇令人同情,局里会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帮助你。可任何事情得说出个道理来。过去被错划为右派平反后才给补发工资呢!可那和你们下海经商完全是两回事嘛。你们下海叫什么?停薪留职,就是不发工资,保留公职。既是‘停薪’,你有什么理由叫局里补发工资?既然没有丝毫理由,怎么还能和老板大吵大闹?本来你回来上班都有问题。市里的规定很明确,下海五年之后编制自动取消。老顾空出的那个编制,局里已调了一个新的同志进来。你再晚来一步,局里若再调一个同志进来,占用了你的编制,你就等于被自动除名了,因为你超过市里规定半年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念你过去和他在一块儿工作那么多年,体谅你的实际困难,丝毫没为难你,答应你回来上班,并免掉了你应缴的管理费。你扪心自问,老板待你怎么样?”
我这样有板有眼批评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