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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惊险旅途
有些心躁了。

    “大火烧了整整一夜,我是在第三天回到农场的……”老爹眯着眼睛开始了他的回忆——

    拐脚老爹在那个时候一点也不拐脚。他的名字叫做常青松,但是这个名字大多数人都已经不知道了。1956年农场刚建立的时候还有人叫他青松,但渐渐地“青松”便变成了“老常腿”。原因是他时常走山路,锻炼出了他那健壮有力的双腿。他可以在一天之内从农场跑到镇上,又从镇上徒步返回农场,来回四五个小时,一点也不累。

    大火发生的那一年,他已经53岁了,但是身体却健壮得毫不逊色于那些20出头的小伙。

    他是在大火发生前的那天离开农场的,回到了30里外的家里。因为家里的侄子生了小娃,摆满月酒,专门来请他回去看看侄孙子。

    老常腿没有结婚,更没有子女,遇上这样的事情,便喜滋滋地拿了他自制的几瓶药酒就徒步回去了,他也因此逃过一劫。因为就在他离开的那天夜里,农场的仓库腾起了熊熊大火。整整烧了一夜的火龙,将农场近四分之三的建筑物烧毁,牲畜也被烧得只剩几头跑得快的黑山羊和几只大狼犬。上半年的收成以及库存的那些粮食,都变成了灰烬。而这些还不是最惨的,最令人痛心的是,大火发生的时候正是在农忙时的半夜,大多数员工在极度劳累的一天之后,累得头一沾枕头便睡着了。于是当大火蔓延开来时,那些原本睡眠就极好的年轻人根本来不及反应,活活被烧死在睡梦之中。

    从后来的统计来看,当时农场总共有130多人,而大火之后幸存的,为数不到一半。

    而在大火发生半个月后,怪事便发生了。

    首先是第一个找到出路的刘长贵一家。他媳妇的侄子在某镇上担任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员,疏通了关系之后,他们一家四口,是第一个接到调令调离农场的家庭。

    但是就在他们一家四口临行前的那天夜里,刘长贵的儿子居然看到了那些死去的亡灵。

    “亡灵?”方健惊呼大叫道,“是不是白色的蝴蝶啊?”

    “不是。小伙子,耐心一点。”老爹回头瞪他一眼,怪他打断了自己的叙述。

    方健看看他,只得压住好奇心。

    刘长贵的儿子刘小飞已经14岁了,他们全家能在那场大火中得以保全性命,全赖着他那敏感的神经。

    刘小飞一直患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在当时是极为少有的。一个14岁的孩子,从小就怕这怕那。看着天上的云彩会害怕云里藏着雷公电母,生怕一个不小心,自己会被误伤了;看见农场里的那些关在栅栏内的牛羊,又害怕它们有一天会改吃荤,把自己给吞了……他甚至紧张到,一听到下雨,就会担心山洪暴发。诸如此类的一些折腾,让刘长贵和他媳妇都操碎了心。

    但要不是有刘小飞,刘长贵一家估计已经葬身火海了。

    那天刘小飞也同以往一样,在半夜两点多会醒来一趟,然后会哆哆嗦嗦地拿着一只大手电筒,从住房出去,然后转过员工的宿舍,绕到那个臭气熏天的茅厕去上厕所。

    那天他本不敢一人上厕所,但是神经已经紧张得让他有点拉肚子的迹象。小便倒是可以在房门前的大树下解决,大便却不行了。以往他在大树下直接大便,第二天准会被住隔壁的老张妈抓住狠狠地大骂一通。想想老张妈那双恶狠狠地犹如母狼一样的眼睛,刘小飞宁愿去一趟遥远的厕所。

    他解决完之后,就在返回宿舍的路上,看到了那条从仓库里窜出的火龙。

    于是他只来得及唤醒自己的父母以及住在一排平房的那些邻居,当老老小小慌乱地从房子里冲出去的时候,大火已经开始吞噬周围的建筑物了。

    刘长贵一家以及老张妈,还有两家人,从火海中及时逃了出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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