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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在笑。“真受不了,竟然从高唱生命可贵的人口中,听到请务必判犯人死刑……嗯,那么犯人的生命就不可贵啰?应该说,这是间接杀人。”

    “可是,会去杀人的人,并不正常。”

    “你想说会去杀人的人是异常?”

    “对。”

    “杀人这挡事,会依地点、时代、社会,改变其评价。如果说杀人是异常的证明,那么织田信长、拿破仑、美国历代总统以及日本的天皇都是疯子了。”

    浩之用试探般的口吻说。

    “不是的,我所谓的异常的定义,是指用毫无道理的理由杀人的家伙。”

    “你所谓的用毫无道理的理由,具体来说是指什么事?”

    “嗯,就是,以杀人为乐之类的。”

    明日美有些语无论次。

    “喔——”果不其然,浩之展开了攻击。“那——如果说杀人为乐的是疯子,是不被原谅的,那么劫财杀人或是痴情纠葛的杀人,因为是正常人格,就可以被原谅的啰?”

    “不,我只是觉得,用毫无道理的理由杀人……”

    “你再三重复的‘毫无道理的理由’,定义是什么?”浩之追问:“从哪里到哪里算是,不说清楚我就无法了解。”

    “呃。”

    “因为看对方不顺眼就捅他一刀,因为信仰不同而杀人,因为想要领土而进攻,都称不上正常吧?”

    “……”无言以对。明日美思索着,将目光移向停车场的柏油路上。当然,在小朋友画在停车场地上的粉笔涂鸦里,不可能有明日美寻求的解答,最后只得保持沉默。

    “我说啊,根本没有定义。”

    “没有?”

    “杀人就是杀人,不管是患了精神病、为被杀的妹妹复仇、或是基督徒在战场上遇到敌人,不得以将他杀害,这些最终都是‘杀人’,”浩之用平静的口吻回答。“没有差别。”

    “也就是说,不管有再大的理由或思想,杀人的罪行及意义是平等的?”

    “嗯,就是这样。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啦,”浩之微微点头。“回到原来的话题吧,实在是扯太远了。”

    “话题?”

    明日美望着受到太阳光反射的摩托车表面。

    “刚刚不是提到为什么刺杀手杰克要在百货公司犯案的事,”浩之握着摩托车手把,“你忘了吗?”

    “没有。”

    “绝对有什么理由,”浩之看着明日美,微微一笑。“若不是,谁会在那种地方杀人。只要一有人来就会前功尽弃,刺杀手杰克究竟为了得到什么,而宁愿背负这种风险。”

    “你知道吗?”

    “这只是我的推测。”

    “即使是推测也好。”

    明日美催促着。

    “如果我的想法没错的话,你现在正处于危机中,不太妙呢。”

    “咦?”

    什么事情怎么的不妙。

    “我想,刺杀手杰克大概心存疑问,为什么你会在自己刚杀完人时出现。我说的没错吧,刺杀手杰克在F大楼犯下两起杀人,你却两次都到了。”

    “怎么会,才两次耶。一定是偶然。”

    “为了确认是不是偶然,刺杀手杰克才在百货公司犯案呢,”浩之像饶舌的侦探般说着。“你八成是被跟踪了。刺杀手杰克看到你走进百货公司,突然灵机一动,如果在这里杀人,你若有什么反应的话……结果就宾果了。”

    “宾果?”

    “结果你马上有反应,赶到了杀人现场。就算不至于知道你能追踪到自己的视野,刺杀手杰克还是掌握到,自己的犯罪行径被你知道的事实。”

    怎么办!这是很有可能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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