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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你告诉了谁
   从周六晚上我叫他回酒吧到周日下午他不停打电话,有事情不一样了。或许期间出了什么事,可能在酒吧——黑鸟小馆有几名常客,他们到现在还没杀人简直是奇迹——但我觉得不是。早在我们抵达酒吧之前,凯文就很焦虑了。以我对他的了解——我想还有点参考价值——他是个随遇而安的家伙,但从我们去十六号搜查开始,他就一直很古怪。我当时不以为意,觉得一般人想到死人都会不自在,而且我心有旁骛。其实事情没这么简单。

    不管凯文在烦恼什么,绝对不是上周末才发生的,而是埋在他心里很久,说不定压了二十二年,直到周六被某件事引了出来,才缓缓(我们家小凯从来不是快动作的人)浮上心头,开始烦他,越来越烦。他花了二十四个小时试着不理它、厘清它或自己想办法解决,之后才找哥哥弗朗科帮忙。当我要他闪一边去,他就成了最惨的人。

    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很好听,即使带着困惑与担忧,依然很悦耳,感觉像个好人,让人想要认识。

    接下来该怎么做,我的选择很有限。既然半数邻居认为我是冷血的杀弟凶手,和他们闲磕牙就不是那么有趣了。再说,我也必须远离球王的视线,就算不为别的,也得替乔治的肠胃着想。问题是走来走去,像个花痴盯着手机等史帝芬打电话来,这个主意也不是特别吸引人。就算什么都不做,我也不希望空等。

    有东西戳我的颈背,仿佛一根一根拔着我的细毛。我立刻全神贯注,因为之前有许多次忽略它,结果害我差点没命。我一定漏了什么,明明看到、听到却让它溜走。

    卧底和重案组小子不一样,无法拍下精彩画面,因此我们的记忆力好得惊人。我调整姿势,在墙上坐得更舒服点,接着点了根烟,开始巨细靡遗回顾自己这几天搜集到的消息。

    一件事冒了出来:我还是不晓得手提箱是怎么跑到烟囱里的。根据诺拉的说法,箱子应该是周四下午她向萝西借随身听到周六晚上之间放的。

    但根据曼蒂的说法,那两天萝西没有家里钥匙,她家和十六号又隔着许多麻烦的院子围墙,因此多少排除了夜里偷拿箱子出去的可能。此外,麦特·戴利像老鹰一样盯着自己的女儿,要想白天夹带这么大一个东西出门也很困难。而且根据诺拉的说法,萝西周四和周五都和伊美达·提尼一起走路上班。

    星期五晚上,诺拉和她朋友去看电影,萝西与伊美达可以在卧房里不受打扰地打包和计划,不会有人在意伊美达的进出,她可以轻轻松松走出萝西家,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出去。

    伊美达目前住在哈洛斯巷,离忠诚之地刚好够远,不在球王的雷达范围内。根据曼蒂和我谈话时的眼神,伊美达中午午休的时候应该在家,而她当年和邻居也处得不是很好,应该不难被一个回头的浪子打动。我将剩下冷掉的咖啡倒了,朝车子走去。

    我向电信总局的朋友要了伊美达·提尼的电费账单,地址是哈洛斯巷十号三号公寓。房子是出租公寓,屋瓦残缺不全,大门掉漆,窗户脏兮兮的,纱窗也松脱了。感觉得出来这里的住户很希望房东能找到一两个象样的雅痞房客,不然干脆放把火将房子烧了,换点保险金。我猜得没错,伊美达在家。

    “弗朗科,”她打开门看到我,语气夹杂符惊讶、高兴与害怕。她说:“天哪!”

    过去这二十二年,岁月并没有善待伊美达。她不是仙女下凡,但起码长得够高,双腿和走路姿势也够漂亮,光凭这三点就绝对不会太差。然而,此刻的她却是组里俗称的蛇蝎美人,空有“海滩游侠”的身材,却是“犯罪现场”的长相。

    她的体态依旧婀娜多姿,但眼下两个眼袋,脸庞爬满刀疤般的皱纹。她穿着白色运动服,胸前有咖啡渍,衣服漂了不知道多少次。

    她一看到我便伸手抚平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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