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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告白
南安普顿的一个作坊里打造好的。它是一个头有些类似于屠夫切肉的斧头一样的东西。这个东西很重,也十分锋利。此刻正长眠于科莫湖底。以前我去平房那边的时候,也在包里装着威士卡和眼镜——所以罗伯特对此并没有起疑心。

    的地方。滴滴答答的水珠,会把那部分斜面磨得很光滑;而每天下沉的地表,会形成更多的花岗岩沙子和碎石,把他埋得更深。不断下落的水滴肯定已经清除了我的作案痕迹。就算我给了你们这些提示,但还是很难找到他的。

    到了平房以后,罗伯特首先就想到水潭那里去洗个澡。他的那副德行,我早就习以为常。于是我俩一起脱光衣服,在里面泡了十分钟。你马上就会发现,这简直太棒:这样我穿上他衣服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血迹。从水潭里出来回平房的时候,我就用那柄罕见的利器重击了那个裸男一下。他刚要转身,那个斧头已经深深地劈进了他的脑袋——这就像涂黄油那么简单。我还没割断他喉咙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于是我连衣服也顾不得穿,就马上穿上鞋子,拿把铁锹跑到冰碛那边。

    我在那不断有水滴落下来的地方,给他挖了个两英尺深的坟墓,那已经够深的了。然后我从平房那里用衣服裹了他,扛到这里埋了,往上面堆了些土,剩下的就交给那不断涌出的渗流解决吧。等到第二天早上,就算你们把整个福格金托翻个底朝天,还是需要极其敏锐的眼睛,才能在那个地方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我才不想让人找到它呢,后续的扫尾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天衣无缝。甘斯可能会摸到些许线索,而布兰登简直太好糊弄了。

    没有人会想到我谋杀了一个人。接下来我会利用他的尸体大做文章——亦真亦假虚虚实实的赤发鬼,没有人会有精力再去思考真正的他身在何处。我穿上了罗伯特的衣服,我们两个体型差不多,粗看没什么区别,细看就不行了。随后我又改了一下我的假发和胡子,带上了罗伯特的帽子——它太大了,但问题也不大。然后我搞了一个麻袋,往它上面抹了点血迹,往里面塞了我的手提包,一大堆蕨类植物和其他很多杂物。然后把它绑在摩托车的后面——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转移那些笨蛋的注意力。

    现在罗伯特和我谁也不在福格金托了。当我开着摩托车穿过双桥,从阿什伯顿到布里克瑟姆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布里克瑟姆海岸警备队大门口的时候,我感到有些心慌。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抬着摩托车走了过去,不久就开到了贝里角的悬崖那边。老天还是很眷顾我的,每段路上都有目击者。我甚至和一个捕鱼的小伙子擦身而过,从灯塔那边下来的时候还看到一位医生——那种地方本该没什么人的。所以‘我’逃跑的每个线路,后来都有人报告。

    等开到一个偏僻的悬崖边,我就清空了麻袋,把里面没用的填充物都丢了。把我的包重新绑到摩托车上以后,又把那个血迹斑斑的麻袋塞到一个不太难找的兔子洞里。然后我开车返回罗伯特在佩恩顿的住处。之前我已经发了一份电报发给那个女房东,说他晚上会回来。至于他具体住在哪里,还有其他的一些细节,我都是从罗伯特那里听来的。所以我知道他把摩托车停在哪里——我把车放到车棚以后,凌晨三点用弹簧锁钥匙打开了他房间的门。把别人为他准备的饭吃了个精光。那个房子里还住了一个寡妇和她的仆人,她们睡得可香了。

    因为不知道罗伯特的卧室具体是哪一间,所以我也不敢轻举妄动。我从手提包里掏出多里亚的蓝哔叽西装上衣,帽子和棕色的鞋子穿上。把罗伯特的粗花呢外套,引人注目的背心,靴子和袜子,同假发,假胡子和武器一起塞进包里。四点钟的时候,我以一个褐色头发,打扮整洁的船夫——‘朱塞佩·多里亚’的身份离开了。真是一段难忘的回忆啊!

    的黎明之后,我继续往牛顿·阿伯特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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