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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手印
在后座上,打开车载收音机,调至最大音量,重新发动汽车。

    他没有听到,外套口袋里的BP机,正不断地发出尖锐的鸣叫。

    1991年8月8日,星期四,农历六月二十八,立秋,暴雨。

    C市居民彭娟和其子杜佳亮因煤气中毒死于家中。经现场勘查,肇事原因是煤气灶上的一锅甲鱼汤,因汤水溢出致炉火熄灭。加之当晚本市出现大风暴雨天气,死者为防雨水进入室内,将门窗紧闭。排除他杀可能。

    对于其他C市居民而言,这对母子的死,是晚间新闻中不足五分钟的报道,是闲聊时的谈资,是临睡前关掉煤气阀的警钟。

    对于杜成而言,通往人间的大门关闭了。

    销户口。整理遗物。筹备葬礼。安抚岳父母情绪。接受同事和朋友的慰问。最后,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被推进火化炉。

    一切似乎漫长得像一个世纪。一切似乎短暂得像眨眼一瞬。

    只是,那套曾经拥挤不堪的一室一厅住宅,变得空空荡荡。

    二十多年后,杜成对那段日子的回忆总是模模糊糊,仿佛自己从里到外都被掏空,眼睛不在了,嘴巴不在了,脑子不在了,心也不在了。任何细节都没有留下来,好像那两个人从未出现过,更无从谈起自何时消失。他从来就是一个人,始终是一个人。

    唯一清晰的记忆是,马健在葬礼上抓着他的肩膀,泥塑木雕的杜成茫然地看着他。马健瞪着血红的眼睛,嘶声说道:“成子,成子……他妈的,老子抓住他了!”

    犯罪嫌疑人许明良,男,24岁,汉族,未婚,C市户籍,家住铁东区四纬路87-311号,个体从业者,在春阳农贸市场632号摊床以贩售生猪为生。

    经查,许明良早年丧父,中专学历,在C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从1991年1月始,跟随其母在春阳农贸市场贩售生猪。许家有自用白色解放牌小货车一辆,而许明良自1990年6月取得驾驶资格。

    经过鉴定,许明良左手指印与“8.7杀人碎尸抛尸”案中所提取到的指印可作同一认定,许明良的左手食指上确有一道锐器切割痕。

    许明良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曾犯有多起杀人案。经过审讯,许犯最终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本案已移送至C市人民检察院,不日将诉至C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1年8月22日,C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尽管许明良杀人案9点才开庭,8点刚过,审判庭门口就被围得水泄不通。除了前来采访的媒体,还有很多闻风而来的旁听群众。然而,因为本案涉及强奸犯罪,所以,只有被害人家属及其他少数人员允许入庭旁听。

    上午8点40分,在法警的严格盘查下,旁听人员持证进入法庭。马健和骆少华刚刚落座,就听见法庭的大门沉重地关闭。马健看了看坐在法庭另一侧的被害人家属,几乎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极度的愤恨和大仇即将得报的渴望。马健收回视线,余光却瞥到后排座上的一个人。

    是杜成。

    他瘦了很多,颧骨可怕地凸起,粗硬的胡茬爬满脸颊。如果不是那熟悉的表情和目光,马健几乎认不出他来。

    马健起身,沿着长排座椅走到杜成身边。

    “你怎么来了?”他上下打量着杜成,“局里不是给你放假了吗?”

    杜成看看他,重新扭头望向空无一人的被告人席。

    “我得来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9点整,法官入庭,宣布开庭。被告人被押入法庭。

    许明良出现在法庭大门口时,身后是一片叫骂及按动快门的声音。在炫目的闪光灯中,身着囚服,戴着手铐和脚镣的许明良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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