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八章
    2013年5月29日。晴。

    楚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仍然是那个刑事审判庭,仍然是那几位主审法官、审判员、书记员,同一位公诉人、同一个被告,五天前的法庭场景重新上演。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法庭旁听席上的媒体人数更多,层次更高,还有许多来自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如楚原政法大学校长、松江省刑法协会主席、律协主席等人,都正装出庭,让法庭的气氛愈发肃穆而沉重。

    许卫东头发灰白,神情沮丧,眼睛里闪着浑浊的泪光,萎靡地堆坐在被告席上,似乎又苍老了些。

    强鹏端坐在律师席,自信写在脸上,充满志在必得的意味。许卫东则低垂着头,似乎在忏悔,又似乎心灰意冷,对判决结果满不在乎。

    审判长张羽简单叙述了上次庭审情况,询问公诉方是否要补充证据,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法庭将宣布判决结果。

    检方公诉人表示要补充证据。第一位出庭证人是楚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官尔亮亮。他今天特别打扮过,穿一身新潮的黑色修身西装,刮了胡子,平时乱糟糟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居然还抹了点头油,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也显得充满自信。他向法庭出示了经侦支队的侦查结果:许卫东和孙宝宝在维京群岛联合拥有一家名为Oriental trading Group Inc.(东方集团公司)的离岸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美元,每年账户往来超过一亿美元,公司主要业务不明,有重大洗钱嫌疑。尔亮亮向法庭呈交了瑞士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强鹏起身表示反对:“许卫东和孙宝宝的经济状况与本案无关。”

    尔亮亮一改平日嘻嘻哈哈的态度,慎重而严肃地说:“被告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实际收入状况清清楚楚,他的代理律师也曾向法庭公示被告的财产,与他名下的实际资产有巨大差别。可以确认他在维京群岛拥有的巨额财富是非法所得,尤其是他和被害人孙宝宝联名拥有这些财富,证实二人之间存在利益往来和勾结,而被告也具有杀死被害人、独自侵吞财产的作案动机。”

    强鹏像装了弹簧似的跳起来反对:“公诉方不能单纯依靠假设和推理来捏造我当事人的动机。”

    可以看出张羽对强鹏的过度表演有些反感,轻轻皱了皱眉,不过碍于强鹏在楚原法律界的崇高地位,不便直接呵斥他,只好鼓励公诉方以表明自己的倾向性:“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事实清楚,材料完备,确凿可信,法庭准予采纳。还有没有其他要补充的?”

    这份证据让大家都暗自舒了口气,公诉方终于扭转局面,由被动转为主动。到最后即使不能证实许卫东的故意杀人罪,他的经济犯罪也在所难逃,不可能全身而退。

    检方公诉人呈交的第二份证据是从许卫东家的沙发上找到的男女混合体液斑痕,证据确凿,许孙二人的奸情不容抵赖。主审法官明确表示此物证真实可信,准予采纳,法庭上一片哗然。至此案情发生重大逆转,强鹏在上一次开庭时舌绽莲花,拼命为许孙二人的关系开脱,到现在全部被推翻,许和孙不仅不是“简单纯洁的义父女关系”,而且私通款曲、违背伦常,更联名成立离岸公司以洗白违法所得巨款,可以说是无恶不作。

    强鹏的脸上也讪讪的,却仍不甘心,贼眉鼠眼的目光在法庭上逡巡一圈,似乎思路顿开,站起身侃侃而谈:“检方补充的两份证据都有漏洞,不能作为判决我的当事人有罪的坚实基础。第一份证据并未明确给出许卫东和孙宝宝所经营的离岸公司的资金来源,不能由此认定我的当事人涉及经济犯罪。第二份证据距现在已经过去半年时间,我方对化验结果的准确性持有怀疑态度。除此之外,这两份并不完整的证据无法证明我的当事人在案发期间是清醒的,更不能证明他有故意杀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女法医手记之证词简介 >女法医手记之证词目录 >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