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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2013年7月6日。

    楚原市和平区街道办。

    冯可欣提供的这个线索,彻底颠覆了警队此前制定的办案计划。也多亏了他这个涉猎广泛的侦探小说迷,否则一个三流作者的三流作品很难引起我们的注意,更不会把我们的侦破思路牵引到这上面来。

    青年公园命案和中的情节惊人一致,很难让人相信是巧合。警员们都同意凶手是模仿作案。这种只在文学作品里出现过的案情激起了大家强烈的热情和兴趣。大凡优秀的刑警,都有见猎心喜的特点,尤其是大案、要案、奇案,明知艰难也不却步,必侦破之而后快。

    的作者刘晓晓,在和平区胜利街道办工作,是单位聘用人员,负责日常的文案写作和文件整理工作。

    她见到我们颇有些错愕,不知道市局的刑警怎么会找上门来。她和另外三个人合用一间办公室,条件有些简陋,除去每人一台老式电脑外,大量的文件夹和档案袋都在桌面上堆着,像是要把人淹没似的。

    刘晓晓看上去三十四五岁的样子,貌不惊人,头发枯黄,穿着很朴素,个子不高,却很壮实。单看外表,无论如何也和侦探小说作者联系不起来。

    可欣看到刘晓晓后似乎有点失望,也许和他想象中的作家样子不太一样。不过严格来说,刘晓晓虽然出版了几本书,还算不上作家,她在文坛毫无名气,而且主要经济来源也是在街道办打工的收入,至于那几本书的稿费,微薄得像苍蝇的翅膀,不足以糊口。当然,这些是刘晓晓后来主动透露给我们的。

    可欣说明了警方来意,自我介绍后又向她分别介绍了我和沈恕。刘晓晓听说有一起真实的命案和她的小说情节吻合,惊讶得张大嘴巴,眼睛也瞪得溜圆,表情夸张得让人不禁怀疑她在做作。

    我由着性子瞎想,这些胡编乱造破案故事的写手,一旦知道有人模仿他的故事作案,第一感觉是惊悚,第二感觉可能是得意。惊悚是因为想象和事实毕竟有差距,作者的想象力再怎么丰富,在真实的血腥面前还是会感到恐惧;得意的是自己的故事演变成真实案例,说明编造得还不算太离谱,而且借着凶杀案的东风,从此一炮走红也说不定。

    刘晓晓的情绪明显有些激动,说话不怎么连贯:“青年公园的——凶杀案?我不知道,真的——没听人说过。真是模仿我的书作案吗?这——不会是巧合吧?”

    沈恕向她介绍了青年公园命案的几个细节,与刘晓晓的作品中的第一起案件完全一致。沈恕说:“案发时间、地点,凶器、凶器上的毒药,甚至被害人都和你的小说情节吻合,不可能用巧合来解释,我们怀疑凶手是你的书迷,或者至少看过你的书。”

    刘晓晓嗫嚅着:“你们不是让我承担责任吧?我写侦探书就是为了好玩,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可没想过教唆别人犯罪。”

    沈恕笑笑说:“不是这个意思。你的书是合法出版物,至于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应,这话题太大太严肃,也轮不到我们来讨论。来找你有两层意思,一是希望你协助我们办案,既然凶手有可能是你的书迷,或许你能够帮我们锁定侦查范围。”

    刘晓晓皱起眉头想了一会儿才说:“我从没见过我的读者,恐怕帮不到你们。我只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不比成名的作家,还有书迷会什么的。我的作品都是由出版社运作发行,我和读者之间没有任何沟通的渠道。”

    沈恕提醒她说:“凶手根据你的书做出这样极端的行为,一定对你的作品非常喜欢,或者——非常反感,如果知道你在公共场合出现,他应该会想方设法地接近你。你再回忆一下,有没有曾经签名售书,或者办讲座,或者在其他场所接触过比较特别的读者?”

    刘晓晓苦笑说:“你想想,如果我的名气到了签名售书或者办讲座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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