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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哈莱姆区的警察对他很熟悉。警察们看着他,他也用那双玻璃球般的眼睛,看着警察他们。没有人说话。

    乔纳斯·范兹·里托二十九岁时,从乔治亚州的哥伦布市来到哈莱姆区,到今天已经有三十年了。现在,这里已经成为了一个开放的城市。白人们开着私人小汽车,约会有异国情调的黑人,去听来自新奥尔良的爵士乐,去看源于棉花地里的欢乐舞蹈。

    黑人的目标就是取乐。他们在白人的厨房里工作,快乐地咧着嘴笑。他们改变了白人的运气,没有抗议、毫不尴尬地接受,有一半白人血统的子孙。他们把这块充斥着老鼠和贫民的地方,变得很好,他们穿着格子花纹的棉布裙子,和蓝色的粗斜纹棉布外套,他们炖猪肠和猪骨头,他们无知,却信仰耶稣。

    刚开始的时候,乔纳斯·范兹·里托一直待在家里。他理解这里的生活;那曾经是他所知道的全部。他了解这里的人;他们是他精神上的兄弟姐妹。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时代广场地铁站的,一家理发店里擦皮鞋。他住在第一百一十七街边上的住宅区里,上城区的人们都很喜欢,他做给房东辛迪·鲁姨妈的故乡味烤香肠,于是,他每个星期六下午,都到纽约市边上西佛提斯的猪肉商那里,赶在他们周末关门之前,弄来一些猪下水。其他房东和黑人同伙,听说了他的香肠之后,决定联合起来,大量烹制它。这种香肠里加了胡椒粉和香料,所以会呈现出暗灰色,放到嘴里,会像煎过的面包一样,马上融化。

    乔纳斯·范兹·里托的房东承担主要物资,提供厨房和磨肉的工人,进入市场时的原始商标就是“辛迪·鲁乡村香肠”。他把香肠装在棕色的纸制大袋子里,卖给哈莱姆的饭店、猪肉店和聚会主办商。

    不久之后,乔纳斯·范兹·里托就出名了,开着一辆拉莎尔豪华轿车,前车门上绘有一个猪头的标志,厚厚的金边上,镶着一颗黄色钻石。整个哈莱姆都知道,乔纳斯·范兹·里托是“香肠之王”。这些是发生在黑人暴动、人权运动和“黑人力量”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一个黑人要是有一个白人老婆,和一辆豪华车就够强了。但是,乔纳斯·范兹·里托没有白人老婆——因为他喜欢男孩。

    乔纳斯·范兹·里托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名保险商。在达奇·舒尔茨被杀掉之后,哈莱姆地区任何一个有两幢住宅的人,都会开设一家保险公司。不同之处在于:范兹成功了,主要是因为他没有放弃香肠的生意。他扩大了生产规模,接收了公园大道和纽约铁路高架桥下面,一个肮脏的煤炭木材工地,作为他自己的工厂。

    就在这个时候,辛迪·鲁突然去世了,她的一切也都归乔纳斯·范兹·里托所有了。而他比其他兄弟维持得更久的原因,是因为他很快就和辛迪加帮达成了协议,没有任何异议地把百分之四十的生意总额,转移给了这个可以让他生存下去的白人。范兹和其他兄弟相比,优势在于,他一直很清楚自己的身份。辛迪加帮他处理了所有的麻烦,不久之后,范兹就从香肠生意上,获得了比以前所挣的更多的钱。而辛迪加也不想失去一个像范兹这样,不会制造麻烦、明白自己身份的老实人,因此,他们让他加入了哈莱姆的贸易圈。

    也正是那个时候,他和这个高个子、肤色棕褐的女同性恋小妞结了婚——那时候,她还在小天堂酒馆里的合唱队工作,这段婚姻一直维持到现在。他和他的男同性恋情人们分分合合,对他的女同性恋妻子不闻不问。

    乔纳斯·范兹·里托亲自负责监察生产和销售香肠,但是,贩卖海洛因的风险太大,因此他必须足够警觉,要比联邦调查局的人员,快一步赶到现场,在他们破门而入之前,迅速把当月运来的货和香肠,一块倒进碾肉机里。范兹知道:他的心脏,无法承受这种程度的冒险,于是,他开始找一些不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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