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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纠纷
说关起来的人可以保出来。那您先帮我把小哲保出来吧!让他在家里呆着,我看着他,绝跑不了!”

    “您说的那叫取保候审。”洪钧说,“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8条和第40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对象一般是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人,或者是可能判处较重刑罚但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而且不会逃避侦查和审判,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夏哲的情况不太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除非他得了比较重的病……”

    “得病就能出来?那……小哲他有病啊!”白玫一下子站起来,向门口跑去。快到门口时,她才停下来,回头对洪钧说了声“谢谢”。

    夏大虎望着白玫的背影,摇了摇头,对洪钧说:“自从夏哲被抓起来,她就有些不正常了。我现在担心的不是孩子受不了,而是孩子他妈受不了。家中遇上这种事儿,真是不幸!”

    洪钧也看着白玫的背影,右手的五指缓慢地从前向后梳拢着头发——这是他集中精力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动作。

    “洪律师!洪律师!”夏大虎连叫了两声,洪钧才听见。他摆了摆手,不无感慨地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啊!夏经理,我也该走了!”

    夏大虎把洪钧送到门口,说:“洪律师,我刚才跟您说的事儿,请您再考虑考虑。”

    洪钧开车回到位于友谊宾馆内的律师事务所,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思考着案情。他知道,证明夏哲无罪的最佳途径是证明有人陷害他。他已经隐约地感觉到有人给夏哲设置了圈套,但他又不能完全把握住自己的感觉。他觉得自己的思维很难集中到这一点上,因为那张照片上的女人总在他眼前晃动。特别是那种带着轻蔑的微笑,他觉得曾经在哪里见过。他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十指交替梳拢着头发……

    突然,他睁开眼睛,拿起电话,拨通了夏大虎的办公室。“夏经理吗?我同意参加你和萨利文夫人的谈判,但是只做律师,不做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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