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侦查终结
诉讼法》要加强对审讯的法律约束,要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因此,审讯方法必须做出相应的改进,而学习国外经验就是一条捷径。他最近买到群众出版社的一本译著《审讯与供述》,看过之后,爱不释手。该书的作者是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的英博教授和芝加哥一所专门培训审讯人员的雷德联合学校的两任校长。他们倡导文明科学的“软审讯法”,通过具体实例讲述了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和行为分析方法,并且详细介绍了雷德先生发明的“九步审讯法”。
兰维文认为,虽然“九步审讯法”不完全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简单照搬,但是其中确有值得借鉴之处。特别是那“软审讯法”,让他耳目一新。按照他的理解,“软审讯法”是建立在心理科学和行为分析基础之上的审讯方法,要在分析被审讯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的基础上,通过语言或其他人体行为来说服嫌疑人如实供述。“软审讯法”与传统的“硬审讯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不使用强迫的方法让嫌疑人供述,不是“硬逼着”嫌疑人供述,而是以“软”的方式说服嫌疑人,包括使用圈套和出示证据,促使嫌疑人自愿供述。“软审讯法”具体表现为“三软”:第一是审讯人员对待嫌疑人的态度要软;第二是审讯人员在谈及犯罪行为时使用的语言要软;第三是审讯人员对犯罪后果的描述要软。他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还把“九步审讯法”编成了顺口溜——
正面提出指控,不断加重语气;
给出开脱理由,主题切合实际;
打断无罪否认,问话连贯有序;
反驳无罪解释,讲理注重逻辑;
态度诚恳认真,保持对方注意;
加强目光接触,征服消极情绪;
提供选择问题,答案保持同一;
促使有罪供述,情节详实具体;
制作讯问笔录,内容忠实原意。
兰维文决定在本案调查中运用“九步审讯法”的一些原理和技巧。他和吕荷絜认真研究了每个调查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询问和讯问计划。他们决定,调查从陆伯平开始。
宏远证券公司的经理办公室。
兰维文和吕荷絜坐在沙发上。
陆伯平坐在对面,看着两位警察,神态自然地把那天晚上方琼自杀的事情经过讲述一遍,并反复强调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说话做事,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听完之后,兰警官很客气地说:“陆经理,我们不是不相信你说的话,但是方琼自杀的说法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对吧?我们调查过了,方琼精神正常,性格开朗,没有任何自杀动机。虽说她和夏哲交过朋友,但是听人讲,她好像并没有真看上夏哲,只是夏哲在追求她。如果说因为夏哲另有所爱,她就要殉情自杀,实在是不合情理。对吧?你刚才也说了,她进门之后说要教训夏哲,但是后来却突然掏出枪来自杀了。这实在是不合情理!对吧?”
陆伯平笑了笑,说:“兰警官,什么是情理?所谓的情理都是人们的认识,而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样。你认为的情理和我认为的情理就可能不一样,我认为的情理和方琼认为的情理也可能不一样。比方说,方琼可能认为她自杀就是对夏哲的教训。这就是她的情理!”
“陆经理,我同意你的说法,人们对情理的认识可能有些差异。但是,在一个社会中,人们对于情理总还有一些基本的认同。比如说,人一般都不会伤害自己的亲人,特别是自己所爱之人。对吧?”
“那可不一定!有的人就会伤害自己的亲人,有的人还会专门去伤害自己所爱之人呢!”
“你说的是特殊情况,我说的是一般的人,一般的情况。所谓情理,也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
“要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