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们继续对伊卡博德施加压力。与此同时,在实验室里,弹道专家克里斯珀斯·埃克曼将伊卡博德的手枪对准一个盛有3000多公升水的水槽进行射击。这位专家将子弹上留下的特殊痕迹与之前在四桩谋杀案以及谋杀未遂案中找到的子弹上的痕迹进行了对比。这是科学证明的事实,检测结果表明,正是这把枪射出了那些子弹,而其他任何枪支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在审问了几个小时后,我们收到了弹道学报告。这真像是一条神奇的证据。它具有强大的公证性,单是这条证据就能结束整个案子。我们有了无可置疑的证据,可以拿到陪审团面前,而嫌疑人以任何形式都无法辩驳。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证明他罪行的成立,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我们可以定他死罪。罪犯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如果能挽回自己这条生命,总比被处决要好一些。
伊卡博德·迪尔特里对所有的指控表示认罪,他被判处5次无期徒刑,没有假释,因为违反枪支管理罪再加100年刑期。这次大捷是大家群策群力的结果,有十几个警察机构都参与了调查和审问,最终给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不过遗憾的是,即使到最后我也没有从他口中得知,为什么他要采用抢劫的汽车来进行银行抢劫,并且也无法知道他抢劫的目的是什么。他拒绝回答我的一切问题。最后,我从心理学家那里获得了我想要的答案。
心理学家告诉我,疑犯之所以会选择抢劫汽车,是因为他坚信自己是正确的,因此,他的心里充满了骄傲,他不屑于去偷窃或者购买贼车。至于为什么要杀害受害者,那是因为他害怕。他害怕暴露自己,杀戮成为了他掩饰内心恐惧的一种极端行为。而最后的抢劫,则是他对自己的一种肯定,或者说,由于生活上的原因,他希望通过这种方法让某人肯定自己。人性是矛盾的,骄傲、恐惧与自卑糅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伊卡博德·迪尔特里近乎变态的性格……
案子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不过不得不说,在本次案件中,我与疑犯和受害者的交流是非常失败的,几次交流我都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的信息。
对所有人来说,本次案件最大的成功莫过于捉住这个屠夫。这时候,你能感到有一股暖流在内心流动。但仅能持续10分钟,接到新案子后,一切又要重新开始。现在,所有参与这个案件调查的人都感到满意,因为,他们亲手结束了一个恶魔的残暴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