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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们立刻把号码输入到车辆管理中心的网站上进行查询,那辆车的车牌是在内华达州登记的。

    这就证实了我们的猜想,劫匪有可能不是本地人。我们也通过注册记录找到了车主的姓名和地址,可地址一栏填写的是拉斯维加斯赌城附近的一家汽车旅馆,这似乎是存心阻扰警方的追踪。我们发现追查陷入了死胡同,只好另辟蹊径,将车牌号输入信用局系统中进行查询。我们很快找到了线索。我们发现贷款购车记录上登记的是另一个地址,地点在美国怀俄明州。我们随即找到这位贷款购车的车主,询问他抢劫案发生当天他在什么地方。

    “科莫尔先生,12月29日那天,你在哪里?”我坐在书桌前,眯缝着眼睛看着对面微微显得有些坐立不安的科莫尔。我的助手萨科也同我一样,冷冷地看着他。并不是我们想要对他做什么,我们所表现出的严厉态度是审讯所必需的。这种程度的精神压力会让心中有鬼的人不安,并在不安中犯错。只有让罪犯在审讯的时候出现心理漏洞,我们才会比较容易获得想要的东西。

    “我……我当时在应聘我现在这份工作……”科莫尔显得非常紧张。看来我们的策略起到了效果。

    “科莫尔先生,请不要紧张。”说真的,我心里是希望他越紧张越好,“我们只是询问一些问题而已,并不会对您做什么。”

    “好的,先生。”科莫尔的神情没有丝毫的缓和,相反,看上去他更拘谨了起来。

    审讯,或者说调查涉案人员,这是一门艺术。在谈话中如何组织语言,如何表现出自己的态度,在审讯中常常会起到决定性作用。许多办案者都认为,只要努力分析线索,用心收集证据,就能够破获案件。当然,我并不否定这种说法。但是,如果有更简单的途径,我们为什么不使用呢?

    在本次审讯以前,我已经通过某些渠道将这次银行劫案的事传到了科莫尔先生的耳朵里。甚至于还传出了“科莫尔,就是这次劫案的主谋”的说法。之后,我让当地的警察配合了我一下,当然,我们不会干什么违反规定的事情。只是让警察们时常在科莫尔周围转悠,然后用异常警惕的目光注视他。这样进行了两天之后,再由警方对其录取口供,之后,我才来到了科莫尔的面前。

    我打开面前的资料,这是一份关于科莫尔的简介。上面标注着,科莫尔现在正在怀俄明州邮政部门工作。

    “科莫尔先生,您向警方说过,您现在在怀俄明州邮政部门工作。那么,有谁能证明你在12月29日那天是在进行面试吗?”我随意地问道。

    “我的上司恩莱科,当天就是他给我面试的!”科莫尔回答之后,用非常苦恼的语气对我说道,“先生,那次劫案真的和我没有关系!我是无辜的!”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之后,朝身旁的萨科示意了一下。萨科会意地走了出去,他现在必须去找到科莫尔那位名叫恩莱科的上司,然后确认一下科莫尔的话是否属实。

    在萨科走出去后,我交叉着手指,微笑着说道:“科莫尔先生,这起案件是否与您有关,这不是你我说了算。最后还是要看证据的。不过……”我话锋一转,“就目前而言,您的嫌疑是最大的。因为在那起劫案中,使用的就是您的姓名所登记的汽车。而且在事前,我们也没有接到过您的报失。也就是说,在劫案发生的时候,这辆汽车依然是在您的支配之下。我如果是您,或许应该好好想想该怎么跟法官解释了。”在这里,我故意歪解了一个概念。只有汽车是属于科莫尔的,这并不能说明任何事情。

    根据法律程序,抢劫案件必须由控方提出证据,证明被告有罪。而仅仅是汽车的话,是无法说明任何问题的。就算真的到了法庭,即使科莫尔无法解释出自己的汽车为什么会出现在劫案中,更甚至于是不为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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