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大的碎片
订户大约是三百家,因为不用夹广告单,所以晚报的作业比较轻松,羽泽又顺便提了一下。
正职员工在早晚送报前后,也要负责推销。拿着推销的道具(啤酒卷跟洗衣粉之类的赠品),去扩充订户。以前的胁迫法(恐吓劝说)、或哭求(哭哭啼啼地拜托)、跪求(下跪恳求)等等的招数,现在几乎是不见踪影了。
羽泽虽然只是工读生,但常拿到订单。因为同情他要继续升学,一边打工还要边送报纸,所以很多原有的读者(旧订户)都会帮他跟认识的人推荐。要扩大报纸的客户群,靠着口碑是最有效的了。
店主虽然有劝他干脆当全职员工,但羽泽却以念书时间很紧迫为理由回绝。
芝田从羽泽那打听到的消息就只有这样了。
回程时,与芝田同行的希开口说:
“那个年轻人,也许有看到什么,但却没有留意也不一定。”
“老实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他怕迟到赶着上班,所以就算有看到,也不会去注意。”
“这么说的话,也许过不久他就会回想起来了吧。”
“如果勉强去回想的话,反而会越想不起来。而有时在偶然的情况下,反倒会突然记起。”
“如果有人被他看到不该看的场面,而且那个人又发现自己被看到了呢?”
“你是说,假如片品先生是遭人杀害的,而凶手发现自己作案的过程被羽泽君给看到的话……”
“实际上也不一定要真的被羽泽给看到,只要犯人这么认为的话……”
“如果真是这样,那犯人应该会对羽泽采取行动,但是羽泽身上并没发生什么状况啊。”
“所以说,凶手应该是还没发现,或许之后就会注意到了。”
“刚刚讲的全部都只是假设而已。”
“是啊。”
“唯一能确定的就只有一件事情了。”
“唯一能确定的,是什么呢?”
“那就是片品先生已经身亡。然后,他太太对他的死因感到很可疑,而且我们也同样这么认为。但是调查到目前却都还没有什么进展。”
芝田觉得自己像是掉进夹缝里一样,动弹不得。
回到事务所之后没多久,他的手机就响了。知道他手机号码的人寥寥无几。
他按下通话键将手机贴近耳朵后,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是羽泽。您回去后,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是他刚刚见过面的那个年轻人的声音。
“意外发生时,我从现场被救护车给送到医院去,所以就整个忘记了。”
“什么事呢?”
“是芝田先生帮我把脚踏车给收起来的吗?”
“脚踏车?啊、你是说你的脚踏车吗?我还以为车子是警察帮你保管的。”
“没有耶。我问过警察了,他们说不在他们那里。这么说来那我的脚踏车到底是去哪里了呢?”
“这就怪了。我还以为一定是被警察收起来了,等调查完损害状况,他们就会把车子还你。”
事故发生的同时,加害者必须负刑事、民事、跟行政这三种责任。在车子跟自行车发生擦撞的情况下,两者的损害情况是斟酌刑罚的量刑、以及计算民事赔偿金额重要的证据。但是这起事故,因为肇事者没有异议地彻底认错,所以证据的下落如何也就没有纪录了。
“这么说的话,那辆脚踏车是不见了吗?”
“应该是吧。我撞到车子之后,接着就摔到路上,所以不记得车子后来怎么了。我想它应该是被丢在路上了吧。如果脚踏车损害的情形不严重的话,也许是被路过的人给骑走了吧。问题是有人要骑那辆撞得破破烂烂的脚踏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