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在犯罪现场证明的事情,汤本今天才对齐藤说吗?”
“是的,齐藤也很吃惊。”
“起诉之前齐藤一次都没见过汤本,起诉之后呢?”
“见过一两次吧,但只是简单地说说审判进程的事,齐藤连一点儿有不在犯罪现场证明的味道都没有闻到。”
朽木停顿了一下,又问:“为什么一直不说,汤本有解释吗?”
“汤本向齐藤道歉,说有不在犯罪现场证明这件事不应该瞒着辩护律师。还说被起诉后见了齐藤,才下决心在法庭上翻供的。”
“接受警方审问的时候不说出来的理由是什么?”
“理由是有的,好像还很在理。”
根来所说“好像还很在理”的理由,朽木早就想到了。
汤本说,他信不过警察,如果对审讯官说了有不在犯罪现场证明,警察就会去给娇娜琳做工作,不让娇娜琳作证,那他的不在犯罪现场证明就会被消灭。娇娜琳属于非法滞留,肯定不敢跟警察对着干……朽木默默地点了点头,脑海里浮现出索姆西那张娇媚的脸。
“对了,还有……”根来又想起来一个汤本没有在接受警方审问的时候说出不在犯罪现场证明的理由。
最初汤本是宁愿蹲监狱也不愿意让大熊知道他跟娇娜琳有一腿这件事,因为如果这件事被大熊知道了,大熊肯定会杀了他。但是,在拘留所里,跟他关在一起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对他说,抢劫杀人罪是很有可能被判死刑的,他害怕了。于是决定在法庭上对法官说实话,出去以后远走他乡,到大熊找不到的地方过日子……朽木再次默默地点了点头。汤本这个小痞子的说法根本不值一驳,蹲过大狱的他,不可能不知道抢劫杀人罪会被判死刑。
但是……“根来检察官,刚才您说的那些情况,石冢审判长都知道了吗?”
“都知道了,两个副审判长也在场。石冢审判长马上就来情绪了,当场就同意了齐藤律师关于传唤娇娜琳的请求。”
“娇娜琳住在哪里?”朽木掏出笔记本,准备把娇娜琳的住址记下来。
根来愤慨地答道:“太令人气愤了!齐藤律师说,娇娜琳的住址传唤当天才能公开,现在要是公开了,恐怕警方和检察院会事先找到娇娜琳堵她的嘴。石冢审判长居然点头同意了。我觉得这样发展下去对咱们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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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