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证词
“为核实被告的作案动机,和不在现场的见证。”
八尾从辩护律师席上探过身子问我:
“你看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就是那天晚上,你和你太太一直在一起,这事确实么?”
“是啊,我们俩都呆在家里。”
“嗯,你太太同我也是这么说的……不过,检察官为什么要提她作证人呢?这其中……”
“这还不好?她的证词,对我们肯定有利。所以……”我考虑事情不象八尾那样慎重,便这么说。
“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同意吧。”
八尾歪着头,显得疑虑重重,也只好同意江里子作为检察官一方的证人。
今天是第二次开庭,至此还没有发生任何波折。
上午出庭作证的,无非是发现田代夏子被害的报纸收款员,夏子所住公寓里的邻居,公寓附近快餐馆的伙计,等等。
他们的证词,不言而喻,对我是极其不利的。
夏子的邻居和快餐馆的伙计作证说,田代夏子家,我一星期要去两三次,她被害的那天下午四点半,还看到我们双双走进她的公寓,等等。
另一方面,作为书证用的解剖报告,鉴定结论等,证明我和夏子那天曾有燕好之事。至于在她房里,发现好多我的指纹,当然更不在话下。
而且,根据解剖报告的记载,她已有三个月的身孕。
从审判的情况来看,出庭旁听的人,无疑都认为凶手就是我。
夏子是我的学生,毕业后留在研究室里当我的助手。她经不住我的劝诱,住进了公寓,后来怀了孕,坚执要生下来,我万般无奈之下,便把她杀了。——这是起诉书的大意。大概所有的人都会想,差不离,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
然而,我一开头就声称,我是无辜的。
警方审讯的时候,按他们的说法,我始终也没有“承认”过。
可是,有几次精神颓唐之际,也曾想,索性顺着警方,他们要怎么说,我就怎么招吧。
最危险的一次,是在拘留所里,同监房里,一个有过六次前科犯的人,调唆我说:“先生,看不到书,觉得闷得慌吧?”他先是这么提起话头。
“可不,读书人平时连吃饭都要看点什么的。”
“你干脆招了算了。那样一来,你就能离开拘留所,移送到监狱里,可以解除不许看书的禁令。你要的书,家里人给你送来,管保你看个够。这么做,要合算得多哩。”
“可是,我有什么可招的,我什么也没干呀!所以……”
“所以说呀,你就随便胡诌几句嘛。扯谎还不便当。你什么也没干,等到开庭审判的时候,你再照实说。不准探监,禁止阅读,还不是因为你不肯招认嘛。沦落到这种地方,对员警老爷,就得尽量装出百依百顺的样子。”
他比我大五岁。以他经验之谈,告诉我在警察局里,招不招供,待遇可是大不一样。
听他这么一说,我真有些心活,想“招供”了事。
只要“招供”,就能移到看守所,可以随便看书,每天还能散步片刻。这对我是个极大的诱惑。但幸好,我克制住了。
因为我想,这么轻举妄动,会对不起老同学八尾,也就是我的辩护律师。
后来,见到八尾,我把这些想法告诉他,他马上说:
“太危险了!那家伙说不定是员警派来的奸细呢。总之,警方现在还无法判罪,他们就想方设法来诱你招供……”
那人同我一起住了两天便出去了。他究竟是不是奸细,还是为了讨好员警,自告奋勇来诱我招供,现在是无从知道了……
江里子站在证人席上,出乎意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