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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拿起杠铃片砸在劳拉的脑袋上,把她打死了。

    星期四晚上,约翰以同样的方式把玛丽亚引诱到公寓里,再次遭到了拒绝。于是他又把玛丽亚打死了。

    星期五晚上,约翰偷走了音响和电视机,然后,他决定销毁自己曾经在公寓里住过的一切证据。他用火柴点燃了一根烟,然后在公寓里四处倾倒汽油。但是,他犯了一个错误,汽油使空气中的可燃气体不断增加,燃烧的香烟引起了爆炸。

    约翰的眼镜震掉了,鼻子烧伤了,烟和剩下的火柴也不知哪去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抽过的那根烟不仅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证据,还差点儿把他自己给炸死。

    他是人类的垃圾,他没有灵魂,他没有为社会做过任何贡献,他只知道向别人索取,他一生都在利用别人——这就是我们在法庭上听到的检察官对约翰罪行的控诉。

    在法庭上,给陪审团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仅是那些法律证据。

    当约翰坐到被告席上时,人们看到了他眼角的刺青。刺青也就是文身,是用带有颜色的针刺入皮肤底层而在皮肤上制造一些图案或字眼出来。文身代表一个人的个性和信仰,产生于世界各地原始部落民族的纹饰肤体的习俗。

    在黑道上,眼泪刺青具有特殊意义,它代表这个人杀过人。这起案件发生后,约翰在自己的右眼角刺了两滴黑色的眼泪,这非常重要。

    看起来,他并不聪明,眼角刺着那些东西就上法庭,陪审团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在法庭上,当我质问他眼角的刺青的时候,他说那是为了纪念刚刚在车祸中死去的两个朋友。很显然,他是在撒谎。刺青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间接证据,在整个案件中起到补充的作用。

    最后,约翰·麦默被裁定犯有两宗一级谋杀罪,被判处终身监禁。

    玛丽亚的家人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他们感谢科学帮警方找出了凶手,这真是造化弄人。玛丽亚是学环境保护的,她热爱科学,所以,当玛丽亚的家人知道是鞋子上的血迹和其他法医证据把凶手关进监狱的时候,我敢肯定,他们一定会觉得非常欣慰。

    而我则更加地坚信,再完美无缺的犯罪也会留下证据,它们就在现场等着我们去寻找。

    约翰被判了两个终身监禁,很显然他只能服一个,因为他只能活一次。那么,他死后还会继续服刑吗?如果可能的话,我想,那里的监狱肯定要比他放的那把大火热得多。

    法医鉴定知识小贴士:

    血迹喷溅形态分析是犯罪现场重建的重要部分,当血液撞击物体表面,因物表结构和吸附性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形态。从血迹喷溅形态可以推测犯案经过、受害者或嫌犯的相关资料等。

    一般来说,血液是按照受害人的心跳频率,以每分钟20~30升的速度向外喷涌。如果血液呈圆滴状,表明受害者当时处于静止状态;血液有“尾巴”,表明受害者处于被移动状态;血液呈喷射状,则表明受害者大动脉受损。从血液喷溅速度来看,如果血液滴落地面而形成圆状,说明它的喷溅速度较低;如果血滴边缘呈现不整齐状,除主要的血滴外,还有一些散落的微小点,那么这种血迹是来自打击、刀伤、棍棒、榔头,而且是以高速的状态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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