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我的脑子顿时懵了。柳城的尸体怎么会在档案柜里?他不是已经辞职离开动物园吗?
我的脑子转了好一阵,才恍然大悟了过来。
一定是李玉与柳城在办公室里独处的时候,杀死了柳城。李玉那么瘦小,柳城却是退伍士兵。如果我没猜错,李玉应该是偷拿了柳城的电警棍,用电警棍杀死了柳城,就像我杀死她一样的方法。
随后,警察也证实了我的猜测。他们查验了柳城的尸体后,发现皮肤上有电流斑及轻微金属化,立刻就判定柳城死于高压电击,极有可能是被电击枪或电警棍所杀死。
只过了几分钟,警察就在办公室里的值班床下,找到了那根电警棍。
一个警察在电警棍的柄上喷了一种药水,警棍的柄上立刻现出几枚指纹印痕。他仔细看了一下后,说:“上面只有一个人的指纹,如果我没猜错,一定是这位陈兽医留下的指纹吧?”
我确实在杀死李玉的时候,在电警棍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可李玉和柳城都曾握过警棍,为什么上面没留下他们的指纹呢?我猜,一定是李玉用警棍杀死柳城后,用抹布将上面所有的指纹都擦拭掉了吧。
从警方的视觉来看,毫无疑问我就是杀死柳城的凶手。毕竟柳城的尸体就藏在我的办公室里,而且杀人的凶器上又只留有我一个人的指纹。就连杀人动机,警方也能猜测到。动物园里的人都知道,柳城疯狂地爱着李玉,而李玉最近又对我产生了好感。情杀案,一桩多么简单的案件呀。
而明天警方在阿泰的老虎笼里发现李玉的残缺尸体时,一定也会找到高压电击过的痕迹,同时也会把李玉的死,挂在我的头上。
我只能苦笑,不知道我这究竟算不算得上是被冤枉了呢?
在我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我只能无奈地对闻讯赶来的动物园领导说:“麻烦你们照顾好阿泰和其他动物。要是照顾不好的话,我做鬼都不会原谅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