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是这样的。跳楼的近视眼都会在跳下去之前把眼镜拿下来,放在口袋里。因此,自杀者脸上任何玻璃的划痕都可以表明这是谋杀而不是自杀。”
“但是您怎么知道劳森是近视眼?他可能是——”
“近视眼,远视眼——没什么区别!道理都是一样的。”
“您说这些是认真的?”
“再认真不过了。这就像人们在洗澡之前拿下助听器,睡觉之前摘掉假牙一样。”
“但是我老婆睡觉之前从来不拿掉,长官。”
“她戴假牙干吗?”
刘易斯正要抗议这种幼稚逻辑的不公正,但是他看到莫尔斯在朝他微笑。“不管怎样,您怎么知道这么多关于自杀的事情?”
莫尔斯好像沉思了几秒钟。“我记不得了。我想是在火柴盒背面读到的。”
“而且这可以作为依据?”
“有点价值,不是吗?我们面对的是个非常聪明的家伙,刘易斯。但我就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谋杀了劳森,然后非常小心地摘下他的眼镜,放回眼镜盒里。你明白吗?”
不,刘易斯不明白,他完全不明白。“我们在这个案子上有什么进展吗,长官?”
“好问题。”莫尔斯说,“就像我的一个老同学以前说的,‘直截了当地面对这个问题之后,现在让我们跳过去。’我们该吃点午饭了。”
两个人走出牛津警察局总部的三层石质大楼,走过基督教堂,穿过卡尔法克斯,走到黄金十字酒吧——莫尔斯认定,至少对他来说,必须喝一点酒提神。他一直相信自己的头脑在几杯啤酒下肚之后会更加敏捷,今天他再次习惯性地臆想起来。他明白,他应该立刻去什鲁斯伯里,但是那些向医院门房、护士、医生询问时间、地点、事件、动机之类的事情让他感到反胃。不管怎样,牛津还有一大堆日常工作要处理。
刘易斯喝了一杯就离开了,莫尔斯继续坐在那里沉思。他头脑里织布机上的梭子正在飞快地编织某种图案,这些图案形成了不同的形状和构图,但是最后都被丢弃。喝完第三杯之后,他的大脑已经停止了活动,只能接受苦涩的现实:他那些奇妙的理论毫无意义,他绞尽脑汁,但是毫无结果。然而他非常确信,在某个地方,只要他能想到是在什么地方,他遗漏了某件东西——这件东西会把迷宫的钥匙交给他。是的,那就是他要做的:钥匙——不过他有教堂的钥匙。是不是就在那里,就在教堂里面,他忽视了某个简单的、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不是直到现在还等待着他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