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控方的最后一位证人,是一个叫基思·萨默斯的男子。他的证词直截了当、言之凿凿。他认识加里·哈克,并且在案发当晚1点左右在阿尔伯特大街看到了加里。当时加里穿着黑色牛仔裤、黑衬衫,还挥手跟他打了招呼。
这一证词的重点在于阿尔伯特大街与索普街是平行的。雪伦·吉尔伯特就住在索普街,这条街上的房子都有小小的后花园并彼此相连,而且栅栏都很矮。强奸犯离开雪伦的房子后,只要翻过栅栏,就可以轻易来到阿尔伯特大街。劳埃德指出,从雪伦的通话纪录来看,她于凌晨1:08打电话给她的朋友朱莉,而警察于1:22到达雪伦住处。劳埃德强调,而正好就在1点左右,基思在阿尔伯特大街碰见加里·哈克。
在萨拉站起来准备开始盘问时,她口袋里的呼机振动起来。她低头看了看,是鲍勃打来的。他想干什么——艾米丽又出问题了?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无能为力。
基思是一个正当而可信的证人。萨拉试图质疑他见到加里的时间,但无奈找不到漏洞。当晚基思到朋友家看电影,电影结束时是12:50。基思没有再作停留:没有意犹未尽地聊天,也没有喝咖啡。他虽然喝了几杯啤酒,但没醉。基思在街灯下清楚地看见了加里的脸。至少,萨拉要努力让基思的证言变得能够为己所用。
“你可以看到他的整个头部,是吗?”
“是的。他头上没东西。”
“也就是说他没有戴蒙面头套?”
“没有。”
“你有注意到他可能有头套的迹象吗,比如他手上拿着什么东西或者口袋突起一块?”
“没有,我没有注意到。”
“我明白了。好的,非常感谢。”萨拉坐了下来。她只能做到这里了,毕竟加里承认他那天晚上到过那条街。萨拉再次想起了呼机的事。鲍勃找她干什么呢?她突然感觉很累,午后那阵兴奋劲过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心情开始低落了。
朱利安·劳埃德—戴维斯说:“法官大人,控方举证完毕。”
“很好。”法官好奇地看着站起身的萨拉。
“法官大人,我想就庭审中的法律诉争点,向法庭提出抗议。”
“哦。这样的话,陪审员们,我必须请你们先回避一小会儿。”
陪审团陆续退出法庭时,两位大律师都在咀嚼这“一小会儿”的含义。劳埃德—戴维斯很清楚萨拉要说什么,毫无疑问,他认为萨拉如愿的希望渺茫。但萨拉还是决定尝试一下。
“在我进行辩方举证前,我想请求法官大人撤销本案,因为本案由陪审团来裁决是不可靠的。法官大人可以看到,控方无法提供任何实质证据证明我的委托人当时就在案发现场。他们也毫无法医证据。我的委托人一如既往地表示自己是无辜的,而控告他的唯一证据就是受害者的指认。如今受害者孩子的证词已经被撤销了,受害者本人所提供的证词也备受质疑,因为受害者对我的委托人极端厌恶而使其证词难免偏颇,更何况她根本没有看到我委托人的脸。鉴于以上种种原由,我认为对于法官大人来说,似乎现在唯一恰当的做法就是撤销本案,而不是冒险让陪审团作出不可靠的裁决。”
朱利安·劳埃德—戴维斯站起来回应,但法官挥手示意他不用说话。
“不用了,劳埃德—戴维斯先生,没有必要。纽比夫人,我听到你的意见了,我同意指认证词上存在许多疑点,还有孩子的证词已经被撤销了。但这并不能改变吉尔伯特女士与被告彼此相熟这一事实,由此可推断,即使被告戴了蒙面头套受害者也能辨认出他的声音。而最后一位证人证明强奸案发时,你的委托人正好就在那一地区。即使刑事起诉署没能将手表作为证据出示,但它的存在确实可以构成你的委托人除强奸之外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