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都酷似玛丽莲·索姆斯的女孩,她那天刚好不小心穿了玛丽莲·索姆斯的外套。他把她拖进一条小巷里,拿出怪猫在前几起命案时所用的同一种柞蚕丝绳出来,‘开始’要勒死她。
“我们抓到他的时候,卡扎利斯承认他就是怪猫,而且承认他在这之前九起谋杀案的所作所为,包括发生在卡扎利斯尚在瑞士时那起艾伯内希案的细节!
“为什么?卡扎利斯为什么要模仿怪猫?为什么他要承认怪猫所犯下的罪?”
老人专心地倾听。
“这种行为显然不可能是神志不清之人所为。宣称自己犯下其实是别人所做的残暴行为,这种例子在过去邢5个月里发生过好多次,在每一起轰动社会的案件中,多少都会出现一些这样的人,许多精神病患者都说是自己犯下这些骇人的罪行。但卡扎利斯不是这样的。他用思想、用计划、用行动来证明他是怪猫;他根据他对怪猫的习性、方法、手段的了解和伃细的研究,创造出一件新的,而且是典型的怪猫式犯罪。
这甚至不能说是模仿,而应该说是了不起的诊释,里面包含了对某些细节的投入及刻意的避免。比方说,那天早上,卡扎利斯真的进入索姆斯家那栋公富,他在后院的吋候,玛丽莲·索姆斯下楼来了,在内外门之间的信箱旁站了好几分钟,在那边看信。
就在这个时候,卡扎利斯又走进公富的大厅,除了卡扎利斯和他的被害者外,附近没有任何人;那时正是清晨,外面的街道空无一人。尽管如此。那时卡扎利斯一点儿也没有做出要攻击那个女孩的举动。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他做了,那么怪猫所犯的几起命案的规律性就会被他打破,因为从第一到第九起,谋杀案所发生的时间都是在入夜以后,而那时是大白天。这种对细节如此巨细无遗的态度绝不可能发生在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身上,更不要提他所表现出的自我克制。
“卡扎利斯役有精神不正常,他非常有理性,他刻意且富有创意地扮洧怪猫的角色,甚至到惟妙惟肖的地步,因此,他是有理性的动机的。”
“那么,你的结论是,”赛利曼问,“在小巷里的时候,卡扎利斯根本无意置那女孩于死地?他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是的。”
“不过,这么一来,我们就得先假设他知道警察在跟踪他,而且想在他下手的那一刻逮捕他。”
“他当然知道,教授,他是这样一个有理性的人。从他明明不是怪猫,却要证明他是怪猫这个事实来看,一定会引发这个逻辑问题:他要证明给谁看?我刚才已经指出来了,他的证据不仅是他的自白而已,还包括许多天以来刻意显露的行径,包括他脸部的表情,以及到索姆斯家附近去闲逛的动作。一个人之所以会假装,前提是他知道有人在看他,而且要骗他。没错,卡扎利斯知道警察在跟踪他,他知道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有训练有素的专门人员在注意、在记录。
“当他把丝绳绕在赛莱斯特·菲利昔斯——就是被他误认为是被害者的那个女孩——的脖子上时,卡扎利斯正在为他的观众洧出最后一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十起谋杀案是唯一一件被害者能够大叫出声,而且声音大到可以被听到的案子。而且,卡扎利斯的绳子也勒得够紧,所以女孩的脖子上留有血迹,可是他竟会让她的手有机可乘,插在绳套和她的脖子之间,这点就令人匪疑所思了。他并没有像之前至少两起谋杀案一样,先把被害者打昏再下手,所以赛莱斯特·菲利昔斯受到攻击之后没多久就又可以正常地说话和行动了,唯一留下来的伤害都是她自己的挣扎和恐惧所导致的。如果我们没有跑进那条小巷去‘阻止’他,卡扎利斯会怎么做呢,这就只能凭空想象了。也许他会在不对女孩造成致命伤害的情况下,继续让她尖叫,直到有人出面干涉为止。这个人有可能是在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