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尘埃落定
乎来过这儿。周一下午和晚上都下着雨,她被淋湿了。离开寓所前,她脱掉湿透了的帽子和鞋,从卧室的壁橱里取出原先搁在这儿的衣物换上。但我们发现。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进帽盒里的,而鞋子的鞋跟则从袋口突了出来。
“为验证这两样东西的习惯性摆放方式,我们做了实验。结果发现,绝大多数女士在放置帽子时,习惯将帽沿朝上,帽顶朝下;而且,当她们放鞋时,如果鞋上有大的装饰扣,就像这双,她们总是让鞋跟朝下的,这样,钮扣就不会挂在鞋袋上。但壁橱中这两件物品的摆放方式却表明:摆放者对女性的习惯一无所知。结论同样非常明显——那双鞋和那顶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这事是一个男人干的。因为男性放帽子时习惯让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无法理解钮扣的重要性。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这是因为除这双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没有钮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参照先例了,如果是个女人的话,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我承认,如果将这三件物品单独分开,一件件来看,那么,它们确实微不足道,毫无说服力。但如果将三件东西结合起来看,它们所表明的强大事实则是不容忽视的——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摆在那儿的,所有这些都是另一个人干的——一个男人。”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尽管越来越嘶哑,但却饱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和这最新的推断有着密切联系。”他接着说道,“威弗先生和我在检查盥洗室时,发现了一起狡诈的偷盗事件。威弗先生的剃须刀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踪了。周一下午5点30后,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须刀修了脸,然后把它擦干净,放回了剃须器内,因为这是他的最后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没准还得用它。威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带新刀片。周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实是8点30,因为弗兰奇先生9点就到,他得在老板来之前处理完一些事情并准备好报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脸,这时他发现,昨天傍晚还搁在那儿的刀片不见了。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弗兰奇先生没有备剃须刀,他从不自己刮脸。
“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有人在周一夜里或周二早上赶在威弗先生来之前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谁用了它?只有两个可能性:弗兰奇夫人或杀害她的凶手。弗兰奇夫人可能把它当作某种切割工具使用;凶手可能用它剃须。
“两个可能性中,第二个当然更站得住脚。请记住:凶手受条件的制约,不得不在店里过夜。他呆在哪儿最安全?当然是在寓所里!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楼道内游荡,或者躲在什么地方,他都不可能获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为夜班员整夜都在楼内巡逻。注意——我们发现有人使用了刀片。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须这道程序。为什么不呢?我们知道,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行政人员,上班时,他得收拾得体面些。既然暂住在寓所里,为什么不趁这机会刮刮胡子呢?这家伙显然是个冷血杀手,这件事不仅没有否认这一点,反而使我们对此更加确信不疑。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出了些问题。是断了吗?为什么不可能呢!这把刀片反复用过多次,已经很脆弱了,将剃须器合上时如果用劲稍猛,刀片很可能就会绷断。我们姑且假设是这样,那么,凶手为什么不把坏刀片留在那儿?这是因为凶手不仅是个奸诈的恶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看,还是位出色的心理学家。如果将一把坏刀片留在那儿,人们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还好好的,绝不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它前一天就断了。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们怀疑或回忆的刺激物也就不见了。被改变之物对大脑产生的刺激要比失踪之物产生的刺激强得多。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是会这么想的。说实话,我觉得取走刀片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