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听到这里,诚人发出感叹的声音。
“这么说,我可以用一个乱编的名字和地址填写申请书后,就在美国的网络证券公司开户吗?”
“只要你把签了名的申请书寄过去,他们很乐意为你开户。不过,你需要知道账户号码和登入密码,所以,至少要收一次信。如今,有些地方也可以用网络寄发每个月的月结单。”
“这种事,只要去租一个信箱就搞定了。”诚人兴奋起来。
“这个方法的好处,在于不需要篡改护照复印件,也不需要胡乱编一个律师的名字,根本没有触犯日本任何一项法律。没有任何一项法律禁止日本国民用化名向美国的证券公司申请开户。至于有没有触犯美国的法律,我就不得而知了。”
“无懈可击,真是太厉害了!”
诚人激动地叫了起来,周围的欧美人已经喝得醉醺醺了,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诚人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冷眼,问秋生说:
“但是,即使成功地开设了假户头,要怎么汇钱进去?”
“你是在问当汇到国外的金额超过200万日元时,金融机构会自动向国税局报备这件事吧?我们可以反向思考,就是当汇款金额低于200万日元时,国税局就根本不知道。你不需要太紧张,可以大大方方地把钱汇到假账户。”
“我在研讨会上听说,从银行汇款到国外时,即使不超过200万日元,国税局也会查。”
“当然,国税局对银行有调查权,如果客人在短时间内,连续几十次密集地汇款到国外,当然会被盯上。但上班族的税金已经从薪水中扣除了,国税局对上班族的资金运用根本没有兴趣。如果你还担心,可以每次在不同的银行汇款。
“如果不想从银行汇款,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像你这次一样。你为什么会来香港参加这种莫名其妙的研讨会?一方面是因为证券交易法的法律因素,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把现金带过来,不是吗?那个投资专家叫你们花5万美元买基金,其实就是叫你们在不向海关申报的情况下,带600万日元现金出国。比方说,你可以用这笔钱在香港的银行开一个户头,等你顺利在美国的证券公司开设匿名账户后,就可以把存在香港的这笔钱换成美元汇过去,就不会在日本国内的金融机构留下汇钱到国外的纪录。如果汇到国外的钱不超过1,000万日元,用这种原始的方法就可以了。”
“要怎么提取存在假名户头里的钱?”
“虽然网络证券公司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汇款,但据我所知,只能汇款到用相同名字开设的账户,所以,不能用这种方法。幸好,美国是支票社会,许多证券公司也发行个人名义的支票。只要用这些支票,就可以汇到包括日本在内的任何账户,只是比较花时间而已。”
“你用这种方法开了很多匿名账户吗?”
诚人的口吻简直就像是信徒在跟教主说话:“我才不开这种账户。”
秋生笑着回答说:“大家想要开匿名账户,目的就在于不想缴税。我9年前在美国工作时,已经取消了在日本的户籍,所以,在税法上,我不是日本居民,根本不需要向日本政府缴税。在香港,不仅利息和让渡所得不需要缴税,而且,在香港以外的所得也不需要纳税。即使一切合法,也不需要缴半分钱税金。如果去开什么匿名账户,反而容易招致怀疑。”
“大师,我服了你!”诚人夸张地做出下跪的姿势。
诚人原本打算听研讨会主办人的建议,把日本带来的现金如数存进香港汇丰银行的美元帐户。但是,当时香港汇丰银行还没有网络银行,而且,如果只开设外币账户,无法发行金融卡。如果把这笔钱用来买基金当然没问题,但似乎又不太甘心。
于是,秋生建议他把钱存在当时唯一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