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那就烦你帮我申请一个信箱。”他脸上终于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秋生把陈先生公司的地址告诉间部,请他在一星期以内,用电汇或是现金支票支付三个月的租金。
“你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到了这把年纪身无分文,等于要我的命。”
他神情严肃地说完后问秋生:“对了,酬金该怎么算?”
“通常这种案件,我会收汇款金额的2%,但这次因为我也有事麻烦你,所以,只收1%就好,但不包括实际花费的费用。”
间部一脸惊讶地问:“这么便宜吗?”他似乎以为要付贵得吓人的手续费。的确,有些同行会利用顾客的弱点赚取暴利,但这次只是协助客户把已经缴税的正当资金汇到国外,秋生所冒的风险也不大。
况且,目前间部还没有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秋生只是违反了《外汇法》这么一点小罪,为他提供了一点方便而已。如果是面值100万日元的折扣金融债,5,000万日元只有50张而已。秋生只是把这50张金融债带到香港,比一本书还轻。
间部似乎经常接触这些英文合约,拿出钢笔,当场填写起来。“你有熟识的律师或是会计师吗?”
“有,认识好几个。”
“那你请他把你的护照认证一下。”
秋生说完,从他带来的数据中出示了模板。
“认证时,一定要用英文的信笺,否则,无法取信于对方。”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间部不安地说。
“如果没有,自己用文字处理机打一张就行,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听秋生这么说。间部露出纳闷的表情问:“这么随便吗?”对境外银行来说,只要交给金融当局的数据齐全就行,根本不会细细追究。境外市场的金融当局也只要对美国表示他们确实在执行洗钱防治对策就好。听完秋生的解释,间部才点头说:“原来如此。”
“把账户申请书、经过认证的护照和英文地址证明寄过去后,通常一星期就可以开户。英文地址证明要请交易银行出具。如果你在花旗银行有账户,只要一通电话,他们就会办理。我还会在日本多住几天,等你准备好折扣债券时,再和我联络。只要我在回香港前拿到。回香港后,大约十天左右就可以汇款。”
秋生告诉他手机号码和住宿的饭店,拜托他一旦得知菱友不动产山本的事,就立刻和他联络。间部说:“我一回公司,就先处理这件事。”然后,和来时一样匆匆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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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