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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乐善好施的有钱人

    当然,即便有着如丽塔所描绘的那种辉煌计划,生活也不全是庆祝和享乐,还有大把的工作要去干。过去两周,我致力于给一幅全新的作品添上最后画龙点睛的一笔。这次处于我关注焦点之中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他继承了一大笔钱,并把这笔钱用在了很讨人厌的杀人嗜好上,让我都巴不得自己也很有钱。他叫亚历山大·麦考利,不过他管自己叫“赞德”,这在我看来有些幼稚,但或许这正是关键所在。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多金嬉皮士,从来不干正经事儿,全情投入,耽于享乐。如果他在挑选受害者时的品位稍微好那么一点儿,都能让我感觉开心点儿。

    麦考利家族的钱来自他们养的很多的牲畜。赞德频繁出入城里的贫困区,向无家可归的穷人施舍钱财。据某篇煽情得催人泪下的报道说,他偶尔还会挑个把穷人带回自己在农场的家,给他们工作干,以示鼓励。

    当然,对于慈善精神,德克斯特总是欣赏的。但实际上,我之所以对它感兴趣,是因为这类善行往往警示着有某种邪恶的勾当藏匿在特蕾莎修女的面具之下。我并不怀疑在人性深处有善,也不怀疑人们对同类的慈爱关怀。我肯定它们的存在,只是我从来没见过。因为我既没有人性也没有心,所以只好依靠经验判断。而经验告诉我,爱始于家庭,也往往被扼死在那里。

    所以,当我看见一个除了年轻、富有、漂亮之外,别的方面都显得挺正常的人为被这个世界欺压和淘汰的人们挥霍钱财时,我很难被这种表面上的利他精神所打动,不管那看上去多么美好。毕竟,我自己就很善于装出一副可爱而无辜的样子,我们都知道那不是真的,对吧?

    我用自己的标准观察赞德,很开心地发现他并没什么特别之处,除了格外有钱。他继承来的钱让他变得有些不拘小节。我发现一些数据详尽的税单,表明他在农场的房子闲置着。显然,不论他把那些脏兮兮的朋友带去了哪儿,都不可能让他们过上健康幸福的农场生活。

    更合我意的是,我发现不管他们随新朋友赞德去到何方,都是光着脚的。在赞德位于科勒尔盖布尔斯的可爱的家里,有一个专门的房间,在那里赞德保存着一些纪念品,用非常复杂而昂贵的锁保护着,我花了整整五分钟才鼓捣开。保存这些东西对一个坏蛋来说是件很愚蠢、很冒险的事儿,我非常懂得这点,因为我自己就在这么做。不过即使某天哪个勤奋的调查员发现了我的纪念品小盒子,他也只能看到一些载玻片,每片上面存着一滴干涸的血滴,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没人能够证明这些血滴和任何罪恶的勾当有关。

    赞德可没这么聪明。他保留了每个受害者的一只鞋,他满心以为一大笔钱和上了锁的门就能保住他的秘密。

    真够呛。难怪坏蛋们都名声不好,这简直太傻了。鞋吗?这么不圣洁的玩意儿?我尽量对别人的癖好保持宽容和理解,可这回有点儿过分了。一只带着汗味、黏糊糊、二十年高龄的球鞋能有什么魅力?而且就那么把它放在光天化日之下,简直是侮辱。

    当然,或许赞德认为万一被逮住,他能花钱买到世上最好的法律服务,到头来肯定只需做做社区服务了事儿。有点儿讽刺的是,整件事情正是以服务社区为幌子开始的。可有一件事儿是他没想到的,那就是他不是被警察逮住,而是落入德克斯特手里。对他的审问只会在黑夜行者的交通法庭里进行,不会有律师在场——尽管我希望有一天能逮住个把,一经裁决,不得上诉。

    不过,一只鞋真的算证据充足吗?我不觉得赞德无辜。即便在我盯着鞋看的时候,黑夜行者并没有在一旁高唱咏叹调,我也很清楚这些藏品的意义。如果让他由着性子来,他还会收集更多的鞋子。我相当有把握他就是坏蛋,而且非常渴望和他来一场月夜倾谈,给他一些尖锐的忠告,但我必须绝对肯定——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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