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审讯被告
这是野口在实地验证时就想问的一个问题。
“不知道前边不远就是悬崖。”
“但是,悬崖下杉树林的树梢跟悬崖接触了,不是很快就意识到悬崖下就是杉林吗?”
上田宏的表情显出困惑的样子,稍微考虑一下之后,回答说道:
“我记起来了。开始我是想藏在草丛里,但是当我把初子拽向草丛里,松开两腿之后,尸体便顺着悬崖跐溜到悬崖下了。”
“这么说来,开始你没有想到会滑到悬崖下,是吧?”
“现在想来,当时我只是想把尸体藏在草丛里。”
“但是,在那道旁草丛藏尸体,这能藏得住吗?”
“我只是想,反正不能放在道上。”
“真的这样吗?”
“真的。”
野口审判官松了一口气。对于他来说,事情的真伪先不说,就年长他十岁以上的冈部和菊地都没有发现的问题,自己从上田宏嘴里问出来了一些证词——对于这一点,心中是十分满意的。
“太混蛋透顶了!最近以来,审判官靠人情审判真毫无办法。”冈部心中骂道,“流出一升血,马上就把尸体藏于草丛里、掩盖起来,这种事难道有吗?”
冈部把战后进修出身的审判官当做了蠢货。在他看来,这些审判官不过是满脑子只装满了新刑诉法的一套形式主义的理论,不知道罪犯究竟是怎么回事的一群小毛孩子。
野口进一步讯问道:
“那么,再问一个问题。从被害者伤的情况来看,流了相当多的血。但你的衬衣上却没有沾上血,这一点,至少在晒泽的道上跟你对面而过的大村老人没有发现。——你在哪儿换的衬衣?”
这个问题也是辩护一方的一个难点。一般来说,刀刺进身内不拔出来时,血就不往外出。但是,如果是宫内辰造所见到的那种情况的话,那么,上田宏的衬衣不仅要溅上血,就是裤子也溅上很多血。但事后发现只是袖口上沾有一点血,并且,在晒泽道旁用泉水洗手时一起洗掉。——这是很难叫人理解的。检察官在冒头陈述中说道:“一边注意别让血溅到身上”这句话并不可靠,令人莫名其妙,其原因也就在这里。
冈部检察官关于这一点本可以进一步地追问,但由于宫内的证词,会引起在供述材料有无随意改变的问题上进行争论,故没有进一步讯问。
“没有那种事。因为没有带衣服。——说实在的,为什么衣服上没有沾上血,我也不清楚。那一瞬间的情况,我是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了。”
多少存留不好解释的现象,这在所有案件里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一切都很清楚了,那么审判官就没有得到心证的必要和余地了。况且,在有了电子计算机的时代,只要把证据和证词用电子计算机一统计,就可以得到真实的情况来,无须审判官再麻烦。
“被告人就是不讲,但事实是客观存在。”这是审判官的信条。究竟如何决定,此乃是审判官的职责,所以,判决书是必须要写的。
据说,所谓误判的案件,被告人即使认为无罪,细研究起来,也必定会出现与原判同样的情况,即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在著名的案件中,所以产生马拉松式的争议,原因就在此。象英国的“伊丽沙白·葛宁”案件那样,就是到了二百年后的今天,在推理小说作家的笔下,也仍然在论述其真相问题。
根据交待或者是调查到的证据,使案子达到了毋庸置疑和清楚可信的程度——这种案子还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都多少存在一些问题,只能按照大纲进行判决。过于详细的真相,只有鬼知道。只要根据正常的审判手续,使“法”的真实成立即可。——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是非常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