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她是在被施暴之后再毒打致死的。这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残忍,不知道什么原因,从左腋下到左肋骨处被深深地切开了,背后肩胛骨的正中间,左右各有一处用刀深深刺穿的刀口。左边的肋骨像切鸡一样,被一根根小心地切开,皮肤和筋骨完全剥离。鼻子被从根部完全切掉,被水冲刷后就剩下两个空空的洞。一把刀从会阴部一直插到下腹部里,左肋腹被切开,一部分内脏被小心地取了出来。尸体的这部分损伤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只是用“她的一部分内脏被小心地拿了出来”这样模糊的语言代替了,手头上当时的报纸是这样记载的。作者是根据进行尸检的介雷西县的布拉赛博士寄给“底特律时报”记者拉尔夫·格蕾的个人日记里的描述,委婉简单地解释了整件事情。他相信这样就足以让这一恐怖事件公诸于世了。警方推断杀人的第一目的就是为了施暴,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后来用刀和在水里造成的局部损害,是经过多个部门的专门检查后才弄清楚,并且被作为证据保留下来。在之前的一九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夜里,在布伦特·克里克和弗林特市交界的曼特·莫里斯镇上,也发生过两起类似的事件。二十二岁美少女桑德拉·G.巴克斯特的尸体被挖了出来,凶手奸尸后对尸体进行了奇怪的解剖,她全身都被刀子残忍地切开。这件事情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本州的当局积极行动起来,但至今都没有将这个虐待尸体的恶魔逮捕归案,整件事仿佛走入一座迷宫。如今,格林检查官从杀害桃乐丝的方法上断定凶手有着虐尸的怪癖,他使用刀的方法就像外科医生一样专业,对人体的解剖知识和经验都超出了常人的知识范围。格林检察官突然觉得这两起案件应该出自同一人之手—他仿佛嗅到了什么气味,头脑里一下子就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现场取证工作沿着布伦特湾还在继续着。不久格林就发现了装三氯甲烷瓶子的盖子、从尸体上切下的右手拇指和小指,还在枯草丛中发现了部分血肉模糊的肉片。随后又在附近的残雪里发现了口香糖的包装纸和带血的男士手帕。手帕是镶边的、白底蓝色条纹、棉质的便宜货。
微弱的光亮一点点被黑暗笼罩,傍晚后寒风阵阵。在现场的小河堤上,一群苍白脸色的人围着格林,他们正在召开首次的搜查会议。第一步就是以当前现场四周的情况为事实材料,对整个犯罪过程进行想象拼凑和推理—被害人桃乐丝·修纳易达在回家的途中,被“这个男人”用一片口香糖骗上了“那辆车”。到了前面斯坦雷街道的t形路口时,“这个男人”用三氯甲烷将她迷晕之后,抱起已经失去意识的她穿过栅栏来到小河岸。借着这片杨柳树下凹地的遮掩对她施暴,事后又对她施以重拳,并用小刀将她捅死,之后把尸体的衣服脱光,在尸体上用刀切开一道道口子,最后将尸体抛入旁边的小河中。根据阿奇·培根的证词,整个过程大约两小时。之后“这个男人”洗掉手上和衣物上的血迹,由于车子陷入泥潭无法动弹,便来到附近的培根家中,寻求培根和威廉·劳伦斯的帮助。之前培根还说了,他是沿着斯坦雷街道走到克里奥大街后朝西开走的。
<td>二十二岁的桑德拉·G.巴克斯特被从坟墓里挖了出来,凶手奸尸后再对尸体进行了残忍的破坏。</td></tr><td>十八岁的女孩林伊娃·邓肯被勒死</td></tr><td>七岁的弗洛里亚·麦克法登被施暴</td></tr>
以上这些事件,是否是一人所为?这不妨放在第二位。需要先强调的是,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就发生了五起变态性虐待事件,而且后两起的受害者都是七岁儿童,其残忍程度连恶魔都无法容忍。加利福尼亚州马里安·帕克事件的阴影还没有消失,就又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