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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这个“都市类人猿”是在加利福尼亚州纳帕镇出生的,父亲是铁路从业人员,母亲在二十岁时生下他,并且在他七个月的时候去世了。第二年父亲也去世了。之后他一直由伯母莉莲·费边夫人抚养长大。费边夫人是这样描述少年时期的他的:

    “厄尔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换衣服,一天到晚都在换衣服。每次给他买新衣服,他就会穿着出去,然后以两三美元卖出去,再穿着不知道从哪里弄回来的又旧又脏的衣服。在他十七八岁的一个冬天,由于在外面遇到了收废品的人,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毛衣脱下来卖给了那人,然后自己哆哆嗦嗦地回来了。他还总喜欢仰着头走路。他走在镇上的时候总是抬头望着天空,在家里也总喜欢看着天花板,头有点向后倾斜着。我们也没有一直都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心血来潮时就会有两三天,或者两三周甚至有时是两三个月不见人,然后某天又突然出现在门口,回来了。在这段时间里到底去了哪里,他也不想说,我也没有问。有时心情好的时候,他会做出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来引大家发笑。其中最让厄尔得意的事情是,用牙齿咬住很重的橡木椅子在屋子里来回走动。”

    为纳尔逊做精神鉴定的温尼伯私立医院的阿尔文·阿扎斯博士问:“他有没有什么吃东西方面的异常性,特别爱吃的东西是什么?”

    费边夫人回答道:“他在吃东西方面没有特别的喜好—但是在餐桌上,总喜欢说些不合时宜的脏话,这让大家都非常讨厌。而且他经常会在厕所里待上半天,或者有空的时候会一个人关在地下室里。”

    “他好像比较喜欢那些戴在身上的装饰品。”

    “有时候会在两三天里像演员一样矫揉造作,突然打扮成大学生,不停变换着自己的身份。但是大多都是些流浪汉、粗野不羁的类型,而且他还会表现得十分满意的样子。”审判是在被捕地温尼伯的法院里举行的,从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一日开始持续了五天。在这期间,纳尔逊一共只说了十三句话。这十三句话是:我发誓,我没有犯罪,没有,没有,没有!

    但是汉纳夫人、赫鲁夫人、旧衣店老板、理发师特巴、赫法、厄卢塔、洛维夫人、费基斯和西尔弗曼等证人都站上了法庭,作出了对他不利的证词。他心情沉重,始终默默地听着,这种态度就像是戏剧里扮演主角的名演员一样。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他在北美和加拿大,前后凌辱和杀害了二十一名妇女和一名婴儿,他的所为是最近发生的、把警察耍得团团转的大事件。为了看一眼这个罕见的“类人猿”,大量好奇的民众集体聚集到了从看守所到法庭的沿途道路上。由于在边境附近,所以也有美国的民众到法院来旁听。没有进入法院的群众将法庭重重包围,并且激昂地大声叫嚷着,等待着纳尔逊的到来。纳尔逊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系着红色圆点的蝴蝶结形领带,皮鞋擦得光亮,坐在汽车里被四名武装人员夹在中间。当看到这如潮水般的群众时,他以为人们会做出加害的行为,脸色苍白地躲到了看守的后面。从那以后,他极度讨厌这些围观群众。在开庭之前,进入隔离室里,他对自从在瓦可巴被捕以来一直看守着他的欧塔森警官说:“太好了,这人可真多啊!”

    群众中的大部分是女性,她们都对这个蹂躏了她们姐妹的类人猿怀有奇怪的兴趣,赶来看一眼这个恐怖家伙的女性群众与日俱增,把法院内外围了个水泄不通。

    女性群众团体在法院入口显眼处占领了有利的位置,当和他视线交会时,这些女人们都发出了怒吼声,这个时候他还用手肘顶了一下护送他的警官,然后露出了不安的苦笑。纳尔逊于一九一八年八月五日在圣弗朗西斯科的圣安东卢斯罗马旧教会堂里,用化名厄尔·弗拉和同市的圣特·梅林医院的护士结婚。他的妻子也被从圣弗朗西斯科传唤来出庭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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